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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雅安监管分局对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雅安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11-12 16:22:00

2025年11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雅安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雅安中心支公司虚列宣传费套取费用,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决定。丁奎丽(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雅安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虚列宣传费套取费用,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决定。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雅安中心支公司

雅金监罚决字〔2025〕3号

虚列宣传费套取费用

罚款人民币1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雅安监管分局

2

丁奎丽〔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雅安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

雅金监罚决字〔20254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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