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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11-11 09:53:00

2025年11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13万元。朱维江(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并罚款4.5万元。鲁晓等(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个人保险代理人)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

序号

当事人

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

东金罚决字

202524

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

罚款13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

2

朱维江时任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

警告并罚款4.5万元

3

鲁晓等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个人保险代理人

东金罚决字

202525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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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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