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11-06 16:52:50
2025年11月03日,伊犁金融监管分局核准张龙泉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公告内容如下:
伊犁金融监管分局关于张龙泉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批复
伊金监复〔2025〕82号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关于张龙泉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国任保险新报〔2025〕9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龙泉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伊犁金融监管分局
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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