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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周报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媒体

2025-11-05 09:37:42

(原标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周报)

时政要闻

国家知识产权局:围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等方面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围绕民营经济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等方面核心需求,对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规定,为了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知识产权环境,切实加强民营经济组织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办法》提出鼓励、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加强自主创新,以高质量为导向开展知识产权前瞻性布局,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主动服务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的获权需求。

《办法》明确加大对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违法行为,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专利快速预审、专利快速确权“一站式”纠纷解决方案,拓展民营经济组织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渠道以及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升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防控能力。

《办法》鼓励、支持民营经济组织采取符合自身特点和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策略,采取自行实施、入股、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推动知识产权高效转化运用,鼓励、支持民营经济组织探索建立专利池、专利开源等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合作新模式,充分利用开放许可方式实施专利,组建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以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组织综合发挥专利、商标等各类型知识产权的组合效应,加快打造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的知名商标品牌。

《办法》明确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优势,精准服务民营经济组织,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民营经济组织提供一网通办便捷服务,加大对民营经济组织的数据开放共享。

国家外汇局:发布支持外贸发展9条措施,推动贸易便利化政策“双扩围”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便利外汇资金结算 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收支便利化,积极支持对外贸易发展,提出9条政策措施。

《通知》推动贸易便利化政策“双扩围”。在地区上,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将由北京等11个地区,拓展至更多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的区域。在业务上,拓宽货款与相关服务费用等轧差结算的范围,降低跨境汇款的频次和成本;对于参与跨国公司资金池业务的优质企业,经常项目集中收付等业务的资金结算手续进一步简化;银行可为优质企业涉外员工提供配套增值服务,便利企业涉外员工办理薪酬相关业务。

《通知》鼓励银行充分发挥诚信合规跨境电商平台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推荐增信作用,将更多中小企业纳入优质企业范畴;支持银行转变传统审单方式,根据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送的电子订单、物流等信息,实现在线自动办理跨境电商收付汇及轧差业务;引导银行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持续优化外汇金融服务,高效办理经常项下个性化、复杂化的创新外汇业务。

《通知》支持承包工程企业在境外开立资金集中管理账户,实现对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项目资金的集中调配和灵活使用,有效盘活海外工程项目的“沉淀”资金,降低企业财务成本。此外,在开展对外贸易的过程中,境内外机构间代垫报关、仓储、物流等服务费用的情形比较常见,将进一步简化相关资金结算手续,提升资金结算效率。

地方行动

上海:构建更加精准、高效、规范的地方科技经费匹配管理新范式

10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上海市科委等三部门制定的《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地方匹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围绕匹配范围、管理机制、匹配原则、申请流程、成果管理与资金监管等方面提出16条规定,旨在构建更加精准、高效、规范的地方科技经费匹配管理新范式。

《办法》明确匹配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明确匹配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的本市单位,所适用的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等。

《管理办法》明确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的本市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国家申报指南、相关文件等未明确地方政府匹配要求或比例的,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的项目牵头承担单位,按照实际获得国家拨付经费(扣除转拨给非本市单位的部分)的20%予以匹配;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等的项目牵头承担单位,按照实际获得国家拨付经费(扣除转拨给非本市单位的部分)的10%予以匹配。

《办法》明确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匹配资金的安排使用,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预算管理、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江苏:启动数据企业入库培育,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江苏省数据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数据企业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数据企业入库培育工作,摸清全省数据企业底数、建立数据企业培育库、遴选重点培育数据企业,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入库登记涵盖数据资源企业、数据技术企业、数据服务企业、数据应用企业、数据安全企业、数据基础设施企业6类数据企业,遵循自愿自主原则。

《通知》指出,在入库培育条件方面,相关企业需满足5大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省注册满1年;从事数据相关业务,在本省内具有满足经营需要的经营场所、软硬件设备、人才和技术资源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近2年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请入库培育前1年内未发生重大数据安全、网络安全事故等。

典型案例

安徽: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加快推进首创性差异化改革

安徽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国家部署的四批共42个重点事项中,已有36个完成上线。为推动“一件事”向“一类事”转变,今年安徽省新增拓展两批共26个事项,数量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安徽加快推进首创性差异化改革,“政产学研金服用”、制造业创新产品培育认定、法院执行联动等11个“一件事”事项在全国具备创新性。

安徽积极升级优化“一表通”平台,开发报表认领、精简整合、在线填报等功能,为报表梳理及与国家平台对接做好准备。政务数据实现有序共享,通过统一数据架构,形成56万条标准化数据字段;编制并发布超15万条数据目录,实行“一本账”管理模式。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为各地各部门提供统一数据共享服务,目前累计服务调用量已达2409亿次。依托“皖政通”进一步整合政务应用资源,截至目前,“皖政通”已接入各地各部门400余项场景应用。

下一步,安徽在“一表通”建设方面,将全量摸清各类基层报表底数,全面开展报表认领、精简整合及数据项压减工作,加强与国家层面“一表通”系统的对接联通,持续优化 “一表通”系统功能,建立健全“一数一源”管理机制。在“皖政通”推广应用方面,将加快构建通用应用、行业应用、基层创新应用、技术应用一体化建设体系,探索推进公文OA等通用应用适配不同需求的使用模式创新;强化新技术赋能,推动“量子+皖政通”“人工智能+政务”等融合创新应用的落地实施。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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