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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照监管分局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营县支行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10-31 09:58:00

2025年10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照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营县支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管理不到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30万元。胡顺波(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营县支行行长)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管理不到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莒县支行

日金罚决字〔2025〕18号

贷款管理不到位

罚款3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照监管分局

2

胡顺波(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莒县支行行长)

日金罚决字〔2025〕19号

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照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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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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