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经

专访张昕:地方碳市场应与全国市场互补,稳定碳价需调节供给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媒体

2025-10-30 20:07:58

(原标题:专访张昕:地方碳市场应与全国市场互补,稳定碳价需调节供给)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雷椰 李德尚玉 北京报道

绿色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底色。《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加快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

今年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四周年。自2021年7月16日上线以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覆盖电力行业2200余家重点排放单位,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加速扩围、碳价波动引发关注的背景下,如何优化市场设计、平衡地方试点与全国统一碳市场市场的关系,成为关键议题。

围绕地方碳市场的定位、碳价波动成因等热点问题,近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总经济师张昕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他表示,地方碳市场应创新发展,与全国碳市场互补,并继续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挥试点作用。碳价波动对应交易活动潮汐现象,反映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的政策敏感性。张昕建议,应尽快推进丰富市场交易主体,并建立完善市场稳定调节机制,有效防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

《21世纪》: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运行四年多,未来地方碳市场是否会通过化整为零,融入全国碳市场?

张昕:地方试点碳市场建设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在政策机制、技术规范和人才队伍方面做了充分准备、奠定了基础。未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和发展仍需要地方试点碳市场继续提供试点经验,但试点碳市场不能影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不能分割市场,应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互补,要建设统一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地方试点碳市场可聚焦纳管地方中小型企业,探索实施碳排放配额总量控制;并结合地方功能区建设、绿色低碳发展需求,因地制宜创新发展地方试点碳市场,探索将碳市场建设成为汇聚资金、技术创新能力至绿色低碳发展领域的市场、推广绿色低碳技术的市场、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市场。当然,地方也须不断提升相应的市场监管能力。

《21世纪》:近期市场关注到碳价出现小幅回落,可能影响市场信心,如何看待碳价的变动?

张昕:碳价有涨有跌是市场常态。我国碳市场交易制度仍在完善阶段,当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主要属于配额清缴履约型市场,碳价变化总体上符合政策预期。2021年7月全国碳市场启动后,配额价格高开低走,在临近2021年履约期前快速上涨;配额价格在2022-2023年上半年保持基本平稳;从2023年7月开始持续上涨至2024年底,之后配额价格逐步回落。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纳管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主要是国企、央企,故市场交易活动对政策变动敏感,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政策导向性强。例如,当生态环境部发布配额分配方案时,重点排放单位注意到配额分配基准线逐年收紧,清缴履约配额缺口可能增大,导致购买需求增加,价格即开始上涨。而卖方由于对配额结转政策的观望,以及预期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扩大行业范围后配额缺口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导致出售配额意愿不强,这种情况加剧了碳价上涨。

2024年10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印发《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明确配额结转方案,规定净卖出配额量的1.5倍量配额可以结转,这一政策带动市场配额供给增加;此外,2025年3月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2024—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新纳入的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清缴履约压力较小,可能进一步增加了重点排放单位出售配额的意愿,由此可能引发价格回落。

市场交易中出现潮汐现象背后的原因主要是:参与者为了在履约期限前完成任务,导致交易量与价格同步上升;任务完成后,交易动力减弱,量与价随之下降,这也反映了亟待进一步提升重点排放单位参与碳交易的能力,重点排放单位需要制定合理有效的交易策略。

《21世纪》:未来该从哪些方面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稳定碳价?

张昕:若碳价过高,将显著增加企业履约成本,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反之,若碳价过低,则既无法形成有效约束,亦缺乏激励作用,导致市场失灵。应尽快建立完善市场调节机制,包括信息披露制度等,针对价格波动特点,通过调节市场配额供给,稳定市场价格,有效应对市场问题。在政策和技术规范方面,需特别强调稳定性、确定性和公开透明,这些要素必须在政策机制层面得到切实保障。

其次,就企业自身而言,当前多数重点排放单位在碳交易能力方面仍显不足,此外,重点排放单位还应建立与参与碳交易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制定适宜的交易策略,可以灵活应对市场变化。另外值得关注的问题是目前交易主体单一、交易需求单一,从活跃市场角度看,未来市场需要具有多种交易需求的多样化交易主体。

《21世纪》:《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除此之外,未来金融机构等主体是否应该参与其中?

张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核心定位是为纳管的重点排放单位提供一个实现成本优化的碳减排市场机制。应加快推进金融机构等主体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然而相应的制度准备不可或缺,必须健全相应的交易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均要求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对扰乱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秩序严管严罚。

根据“条例”和“意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应建立完善市场风险管理机制,包括市场风险跟踪监测、评估、预警及应急处置等机制,构建碳排放权交易机构、注册登记机构、数据质量管理机构联合监管机制,按照国务院职能分工建立市场联合监管机制,有效防范市场系统性风险。

《21世纪》:随着欧盟“碳关税”政策即将落地,对于计划出海或身处相关产业链、可能受此影响的中国企业,能否提供相关建议?

张昕:针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所产生的影响,相关行业企业应提早做好准备。可以从三方面着手:其一,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是欧盟碳市场的延伸机制,因此,必须按照《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要求和部署,加快推进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推进发现合理碳价。

其二, 主要产品碳排放统计核算及碳足迹因子是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技术基础。我国应进一步加快推进碳足迹因子库建设,鼓励更多的特色产业集聚地区,特别是出口企业密集的地区和企业,积极参与开发主要产品碳足迹因子,提升出口产品碳核算方法、数据的规范性、准确性。

其三,对企业而言,要将低碳理念转化为自觉行动,建立长期的计划,持续着力构建内部碳排放管理制度,一方面企业可准确核算碳排放量及主要产品碳足迹,另一方面据此精准掌握各环节排放状况,明确减排、技术改进、绿色低碳投资方向。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0-30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0-30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