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10-29 15:49:36
2025年10月24日,河北金融监管局核准雷静河北灵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告内容如下:
河北金融监管局关于雷静河北灵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批复
冀金复〔2025〕317号
河北灵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灵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雷静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灵农商银〔2025〕3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雷静河北灵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河北金融监管局
2025-10-24
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10-30
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10-30
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10-30
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10-30
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10-29
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10-29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0-30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0-30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