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10-28 14:55:00
2025年10月21日,四川金融监管局核准王平新津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公告内容如下:
四川金融监管局关于王平新津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川金监复〔2025〕305号
新津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津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王平董事任职资格许可的请示》(新村银发〔2025〕8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平新津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其任职文件及时抄送四川金融监管局和新津金融监管支局。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四川金融监管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未尽事项按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四川金融监管局
2025-10-21
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10-29
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10-29
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10-29
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10-29
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10-29
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10-29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0-29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0-29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