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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明确非车险“报行合一” 为无序竞争踩刹车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媒体

2025-10-11 20:35:13

(原标题:监管明确非车险“报行合一” 为无序竞争踩刹车)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林汉垚

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加强费率管理、严格条款费率使用、规范经营管理费用,落实非车险业务的“报行合一”。该《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表示,《通知》主要为加强财产保险公司非车险业务监管,推动非车险业务理性竞争、降本增效、提质扩面,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非车险业务高质量发展,

中国人保副总裁、人保财险总裁于泽曾表示,非车险“报行合一”监管政策有效落地,将引导行业回归保险本源,有效遏制行业违规问题,合理设定费率,降低费用率和应收率,提升非车险行业承保能力,提供更多更好的风险管理服务,降低行业应收保费风险。


“报行合一”约束非理性竞争

非车险业务,是指机动车辆保险以外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数据显示, 2024年,行业非车险保费收入7770亿元,近五年的年均复合增速达到10%以上;保费占比由2020年的39%提升至46%。

虽然非车险业务保费收入常年保持增长,但在该领域却存在经营不规范、非理性竞争等问题。

近年来,非车险业务在实际经营中,部分保险公司出现了变相突破条款和费率的情况,从而导致公司的费用率过高、成本率过高等,甚至出现亏损。

“报行合一”则要求保险公司实际执行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要与向监管部门报送的备案材料保持一致,不得通过虚列费用、拆分保费等手段突破备案标准。

于泽指出,保险公司非车险业务长期亏损,主要是脱离了保险大数法则的基本原理。非车业务过度差异化、精细化,并且产品销售过程中通过差异化来降低费率,使得大数法则无法实际应用。

因此,《通知》按照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重点在六方面强化要求。

一是优化考核机制,推动财产保险公司非车险业务经营理念,由追求规模、速度向追求质量、效益转变。二是规范产品开发使用,强化保险费率管理,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产品,推动非车险产品的使用符合备案内容。三是规范保费收入管理,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完善信息系统、健全内控机制,从源头严格财务管理。

四是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对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条款费率,编制或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行为,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五是推动改进非车险承保理赔服务,提升服务便捷性,增强保险消费者获得感。六是发挥行业组织支撑服务作用,有序推动非车险标准化建设,为提升非车险经营质量和监管实效提供有力支撑。

规范费用投放 改善盈利空间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表示,《通知》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市场规律,引导理性竞争,能够有效促进非车险业务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提供更加充分有效的保险保障。

《通知》从优化考核机制、加强费率管理、严格条款费率使用、强化保险中介管理、规范经营管理费用、健全保费收入管理、加强批单退费管理、强化市场行为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强化管理。

在非车险业务“报行合一”方面,要求保险公司加强费率管理,产品备案应明确列示预定附加费率、平均手续费率和逐单手续费率上限,精算假设与实际经营情况偏差过大时,应及时调整并重新备案,必要时应先行停售相关产品。

保险公司应当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得和保险中介机构通过各类方式变相调整保险责任和保险费率,要加强手续费核算管控,为保险销售支付的中介费用不得超过产品报备的手续费率上限,不得变相突破报备的手续费率上限。

同时,《通知》健全保费收入管理,改进非车险理赔服务。要求保险公司应在收取保费后向客户签发保单并开具保费发票(即“见费出单”),完善信息系统、健全内控机制,从源头控制应收保费风险。中介机构不得以垫付保费、引导投保人延期支付保费等方式扰乱市场秩序。加强批单退费管理,加强非车险业务稽核审计,严肃处理虚假批单退费、虚列费用等情况。

东吴证券非银金融首席分析师孙婷表示,非车险“报行合一”将显著规范行业费用投放,改善整体盈利空间,头部公司将更加受益。

此外,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指导各派出机构和财产保险公司做好政策落实,稳步推进非车险监管要求落地见效,更好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实现非车险业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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