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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任一年后被查,渤海银行原副行长赵志宏因受贿获刑十年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媒体

2025-09-28 11:42:59

(原标题:辞任一年后被查,渤海银行原副行长赵志宏因受贿获刑十年)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郭聪聪

近日,天津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披露,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副行长、首席风险管理官赵志宏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关系,最终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通报指出,2017年至2023年期间,赵志宏在春节等重要节点多次违规收受下属及客户赠送的礼金、高档烟酒等礼品。除上述问题外,赵志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在渤海银行公告中,以聘期届满和年龄为由解释赵志宏卸任原因。

公开资料显示,赵志宏出生于1966年,拥有管理学博士学历,其金融从业经历丰富。

在加入渤海银行前,他长期在中国建设银行任职,从信贷部普通干部起步,先后在信贷管理、风险管理等核心业务部门工作,凭借多年积累的经验逐步晋升,逐步晋升至产品创新与管理部副总经理,拥有二十多年的银行从业经验。

2015年9月,赵志宏正式加入渤海银行,此后逐步担任该行执行董事、副行长、首席风险管理官等重要职务。2024年7月因“职业经理人聘期届满、年龄原因”,赵志宏辞去该行执行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和绿色金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以及副行长、首席风险管理官等职务。

在辞任一年后,赵志宏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根据刑法规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意味着其受贿行为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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