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5〕第 162 号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15 日,你公司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 2025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 300000 万元至 450000 万元。8 月 30 日,你公司披露《2025 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 2025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修正,修正后预计 2025 年上半年净利润为亏损752250.49 万元。你公司于 8 月 30 日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显示,2025 年半年度净利润为-752250.49 万元,你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2.1.1 条第一款、第 5.1.3 条第一款和第 5.1.9条第二款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 《公 1司法》等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5 年 9 月 19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