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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09-03 16:26:00

2025年09月0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作出罚款19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都芳(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非车险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作出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津金罚决字〔202566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罚款19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

2

郄芳(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非车险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津金罚决字〔202567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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