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尺法科技
2025-09-12 17:45:03
(原标题:毛阿敏400万资产被追,基金投资人别慌!追赔关键要点都在这)
一、基金投资人追赔的法律逻辑
基金投资人的损失追偿,与普通消费者维权存在本质差异,其核心原因在于金融产品往往存在复杂的嵌套结构。以中植系事件为例,其产品运作链条可拆解为三大环节:
募集端:通过旗下财富管理子公司,以 “定融产品”“资产管理计划” 等名义向市场募集资金;
投资端:所募资金被投向房地产、股权收购等风险系数较高的领域;
兑付端:长期依赖 “借新还旧” 的模式维持资金周转,最终因资金链断裂导致兑付危机。
在法律框架下,投资人可围绕上述链条,向多主体主张责任,具体责任链条包括:
基金管理人责任:若管理人在募集资金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如夸大收益)、未充分披露产品风险(如隐瞒底层资产隐患)等行为,需承担赔偿责任;
托管机构责任:托管机构若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如未监督资金流向、未及时发现资金挪用问题),需对投资人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销售机构责任:理财顾问若以 “保本保收益” 为噱头诱导投资、未向投资人充分揭示风险,涉嫌误导销售,需承担相应责任;
实际控制人及高管责任:通过刑事追赃程序追缴违法所得,或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实际控制人、高管对其决策失误或违法操作导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金融机构的合规转型与
风险防控要点
中植系的 “全员清算” 已释放明确信号: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对 “金融机构违规致投资人损失” 的追责力度正持续加大。对金融机构而言,风险应对需从 “事后补救” 转向 “事前防控”,重点聚焦以下三大核心要点:
1. 强化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从 “形式合规” 迈向 “实质合规”
杜绝 “代填风险测评问卷”“先销售后测评” 等形式化操作,确保投资人亲自完成风险测评,且测评结果与产品风险等级严格匹配(如保守型投资人不得购买高风险私募产品)。
针对私募股权基金、定融产品等高风险品类,需额外留存 “风险揭示书面确认书”,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投资人 “产品不保本、可能导致本金损失”,严禁以口头承诺替代书面告知。
案例警示:中植系部分理财顾问因未履行风险揭示义务,不仅被要求全额退还佣金,部分人员还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这一案例充分表明,销售环节的合规性是金融机构不可触碰的 “底线红线”。
2. 规范 “资金管理与信息披露”:彻底杜绝 “暗箱操作”
严格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管理资金,严禁开展 “资金池” 业务、挪用募集资金等违规行为;底层资产若出现变动(如项目违约、现金流紧张、资产减值等),需第一时间向投资人披露,保障投资人的知情权。
建立详细的 “投后管理台账”,定期向投资人出具书面投后报告,报告内容需包含底层资产现状、风险预警、收益实现情况等核心信息,杜绝 “只报喜不报忧” 的选择性披露。
中植系教训借鉴:即便基金管理人未直接侵占资金,若资金实际流向与合同约定不符,仍可能因 “未履行忠实义务” 被认定为违规,进而承担赔偿责任。
3. 建立 “纠纷应对预案”:主动化解风险,降低负面影响
若产品出现兑付困难,需避免 “拖延沟通、失联回避” 等消极应对方式,应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应对小组,向投资人全面说明情况,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如延期兑付方案、资产处置进度安排等)。
提前对接专业法律资源,针对可能引发的诉讼、仲裁做好准备;主动与投资人协商和解,通过达成赔偿协议或补偿方案,降低 “集体诉讼” 对机构声誉及持续经营的冲击。
三、追赔成功的核心逻辑:
法律依据与证据链构建
无论是金融机构的合规自查,还是法律从业者代理投资人维权,均需紧扣 “法律依据 + 证据链” 两大核心。这两大要素不仅是明确责任主体的关键,更是投资人突破 “举证难、执行难” 困境的核心支撑。
1. 核心法律依据:明确 “谁该担责”
投资人追赔需以具体法律条款为支撑,常见核心法律依据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明确基金管理人、托管人需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若因未履行义务导致投资人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私募基金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信息披露、资金运作等作出明确规定,违规机构需承担行政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及委托合同、侵权责任等条款,若管理人、销售机构存在违约或侵权行为(如误导销售、挪用资金),投资人可依据相关条款主张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针对非法集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行为,投资人可通过刑事追赃程序追回部分损失,或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赔偿。
2. 关键证据链:锁定 “违规事实”
在法律实务中,“证据不足” 是导致投资人追赔失败的主要原因。结合过往成功案例,投资人需重点收集以下四类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
基础法律文件:包括基金合同(明确投资范围、管理人义务、风险承担方式)、风险测评问卷(证明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等级是否匹配)、募集说明书(对比 “约定资金用途” 与 “实际资金流向” 的差异,锁定违规事实);
资金流向证据:涵盖投资人向管理人转账的银行记录(证明资金实际交付)、管理人的资金划款凭证(如转账至非约定项目、关联方账户等,锁定资金挪用或偏离标的的事实);
信息披露与沟通记录:包括管理人发布的投后报告(若未披露风险信息,可证明信披违规)、销售顾问的微信/邮件/录音沟通记录(若存在 “保本保收益” 承诺,可证明误导销售);
违规认定证据:如监管部门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认定管理人存在信披违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司法机关对关联方的刑事判决书(如中植系高管被追责的判决,可作为管理人存在过错的佐证)。
四、结语
中植系的轰然倒塌,标志着金融市场 “刚性兑付” 的神话彻底终结。对投资人而言,追赔之路虽充满挑战,但并非毫无希望——刑事追赃、民事赔偿、集体诉讼等多元化机制正逐步发挥作用,为权益挽回提供制度保障。
对金融机构而言,这一事件更是深刻警示:风控与合规建设并非 “成本负担”,而是机构持续存续的核心基石。唯有将合规理念贯穿于产品设计、资金募集、投后管理全流程,才能真正规避法律风险,赢得投资人信任。
三尺法科技关注中植系事件不仅是追踪单一案例的结局,更在于探索如何让法律真正成为资本市场的 “底线守护者”——通过完善证据收集指引、优化维权路径、推动合规标准落地,让投资人的损失能在制度框架内得到合理弥补,最终助力市场重建信心,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资料来源 | 凤凰财经文娱春秋
图片来源于网络
编辑 | 麻艺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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