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08-28 18:14:00
2025年08月22日,郴州金融监管分局核准上官海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郴州市分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公告内容如下:
郴州金融监管分局关于上官海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郴州市分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批复
郴金复〔2025〕51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关于对上官海斌同志进行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湘农发银发〔2025〕4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上官海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郴州市分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二、你分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分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郴州监管分局
郴州金融监管分局
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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