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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氏股份:公司股权激励的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来源:同花顺iNews

2025-07-25 21:48:10

(原标题:温氏股份:公司股权激励的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同花顺(300033)金融研究中心07月25日讯,有投资者向温氏股份(300498)提问, 相比行业龙头牧原真正的回购增持、注销,贵公司一直致力于使用利润回购股票,然后将大头五折分给大股东的方式,而后大股东又通过二级市场交易股票,轻松获得翻倍利润。原本属于全体股东(包括股民)的利润,到头来成为大股东的解禁股票在二级市场流通,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请问贵公司这次回购的股票是和之前一样用来打压股民手中股权价格,还是学习龙头牧原的回购注销呢?

公司回答表示,您好,(1)公司开展股权激励,目的在于充分调动公司各级干部和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共同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2)公司股权激励的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3)公司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要达到公司的业绩考核条件才能归属。他们成为公司股东后,也同样希望股价上涨。(4)公司股权激励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目前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为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单一激励对象获授最多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0.02%,但所有对象总授予数占公司总股本2.8%,整体呈现“数量分散、人员分散”的特点。(5)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谢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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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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