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07-24 17:54:34
2025年07月24日,浙江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在电话销售保险过程中存在夸大保险责任,将合同期满返还保费误导为缴费期满返还保费,隐瞒与合同有关的要情况。对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罚款9万元;对相关人员刘耀聪警告并罚款3万元。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电话销售保险过程中存在夸大保险责任,将合同期满返还保费误导为缴费期满返还保费,隐瞒与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 对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罚款9万元;对刘耀聪警告并罚款3万元。 | 浙江金融 监管局 |
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07-25
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07-25
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07-25
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07-25
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07-22
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07-22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25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25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