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理人杂志
媒体
2025-07-18 11:17:15
(原标题:中国平安人寿吉林分公司遭重罚:虚假列支、违规销售,多名高管及员工被警告罚款)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中东红街营销服务部,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未能向投保人如实告知保险合同内容。鉴于此违规行为,该营销服务部被处以警告处分,并被科以人民币1万元的罚款。
李婉南,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中东红街营销服务部保险销售人员,因其相关业务操作存在不当,被给予警告处分,同时处以人民币0.5万元的罚款。
王 旭,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中东红街营销服务部区拓七区负责人,鉴于其在管理职责履行方面的不足,被予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0.5万元。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存在虚假列支业务及管理费、未准确登记销售人员执业信息等违规现象。经吉林金融监管局审查,该公司被处以警告,并被罚款人民币41万元。
刘 岩,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安支公司经理,由于其在公司管理中的相关责任,被给予警告处分,同时罚款人民币5万元。
刘 东,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副总经理,因其在公司运营管理中的部分职责缺失,被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万元。
汝承君,作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副总经理,因相关工作履职不到位,被予以警告,同时罚款人民币3万元。
刘 畅,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队伍发展部经理,鉴于其在部门管理及业务推进中的不足,被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人民币0.5万元。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解放大路营销服务部,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存在一系列违规行为,包括通过微信朋友圈开展违规宣传、在擅自印制的宣传材料中以比率性指标与银行利率进行简单对比、未向投保人如实告知保险合同内容以及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等。经吉林金融监管局认定,该营销服务部被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万元。
赵玉荣,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解放大路营销服务部保险销售人员,因其违规销售行为,被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人民币0.5万元。
张铁波,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解放大路营销服务部第三营业区负责人,鉴于其对营业区管理的不力,被予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0.5万元。
王思琦,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解放大路营销服务部保险销售人员,因其违规操作,被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人民币0.5万元。
任 风,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解放大路营销服务部保险销售人员,因其在销售业务中的违规行为,被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人民币0.5万元。
李晶,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解放大路营销服务部保险销售人员,鉴于其违规销售情况,被予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0.5万元。
裴春花,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解放大路营销服务部保险销售人员,因其相关违规操作,被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人民币0.5万元。
陶鑫,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解放大路营销服务部第三营业区负责人,鉴于其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被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徐莹,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解放大路营销服务部保险销售人员,被给予警告处分。
董建,曾在任职期间担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解放大路营销服务部第九营业区负责人。因其在管理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失职行为,经审查核实,被处以警告处分,并被科以人民币0.5万元的罚款。
徐雅连,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解放大路营销服务部保险销售人员。在保险销售业务开展过程中,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鉴于此,被给予警告处分,同时被罚款人民币1万元。
孙立东,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解放大路营销服务部第二营业区负责人。由于其在营业区管理方面未能切实履行职责,存在管理漏洞,经研究决定,被予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以上信息均来自2025年7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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