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经

香港金管局公布有关离岸人民币债券回购业务的优化安排 11家一级流动性提供银行为做市商

来源:智通财经

2025-07-08 17:50:47

(原标题:香港金管局公布有关离岸人民币债券回购业务的优化安排 11家一级流动性提供银行为做市商)

智通财经APP获悉,7月8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有关离岸人民币债券回购业务的优化安排,以进一步便利“债券通”(北向通)投资者参与离岸人民币债券回购业务。据悉,香港金管局于1月13日公布推出离岸人民币债券回购业务,该业务于2月10日正式上线。做市商安排方面,由香港金管局指定的11家一级流动性提供银行作为做市商。每笔回购交易应至少有一方交易对手是做市商机构。

11家一级流动性提供银行分别为: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法国巴黎银行、5)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6)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7) 花旗银行、8)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9)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10)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11)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具体优化措施包括:

支持抵押品债券在回购期间再使用:

离岸人民币回购业务于2025年2月10日正式推出以来,市场反应积极正面。业务初期,参与机构透过离岸回购交易取得的抵押债券只限于在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CMU)平台锁定管理,在回购期间不能再使用。经总结落实以来的经验和充分考虑市场建议,并与内地监管机构沟通,这次优化措施将按照国际惯例,允许抵押券在回购期间再使用,以提升抵押品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市场机构的融资成本,提升流动性管理效率。

具体而言,离岸回购交易的抵押品可以在回购期间按政策规定再使用,目前包括四个使用场景:(a)再次进行离岸回购交易;(b) 作为金管局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下的抵押品;(c) 作为香港场外结算公司(OTCC)的履约抵押品和(d) 通过“债券通”(北向通)进行现券交易。参与机构应遵守各业务场景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规程进行抵押品再使用(例如:若抵押品在回购期间再使用于新的离岸回购交易,则应遵循下述关于离岸人民币债券回购业务的最新安排要求)。

支持外币结算(包括:港元、美元和欧元):

现时离岸人民币回购业务仅限于以人民币单币种结算。经本次优化后,可进一步支持多币种外币结算,包括港元、美元和欧元,以便利参与机构按实际需要,以持有的在岸人民币债券持仓进行多币种资金融通,丰富流动性管理工具,也有助于提升在岸债券的吸引力。

这两项优化措施旨在对标国际市场惯例、提升市场操作便利,以进一步拓展离岸回购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完善离岸人民币流动性市场化安排机制,并提升在岸人民币债券在离岸市场作为抵押品的使用。

上述优化措施将于2025年8月25日正式启动。

离岸人民币债券回购业务的最新安排要求

为便于优化措施的顺利推出,现就离岸人民币债券回购交易,包括利用通过另一宗回购交易取得的抵押债券进行的回购交易,最新安排说明如下:

一、参与机构:

所有已入市的“债券通”(北向通)投资者(包括CMU成员和透过香港托管行CMU成员开立债券通子帐户的离岸投资者)。

二、合资格债券:

参与机构在“债券通”(北向通)下持有的债券,以及透过离岸回购交易取得的抵押券,不限券种。

三、做市商安排:

由金管局指定的11家一级流动性提供银行作为做市商。每笔回购交易应至少有一方交易对手是做市商机构。

四、交易及结算安排:

(a) 主协议:允许机构间自行选择回购协议文本(例如全球回购主协议(GMRA)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FMII)的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等)。

(b)交易方式: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开展交易:

场外双边交易;

采用“债券通”(北向通)交易方式,透过境内外基础设施联通方式;

透过境外电子交易平台;或透过境内电子交易平台。

(c)结算安排: 在CMU的回购服务下完成。结算币种包括人民币、港元、美元和欧元。

五、信息数据报送:

做市商须于回购交易日当天向金管局报送交易数据,作市场监察用途。金管局将与做市商进一步沟通信息报送的要求和途径。

有关债券过户和结算安排的操作详情将由CMU稍后公布。金管局将继续密切监察市场情况,确保市场运作稳定有序;并与业界保持沟通,适时检视进一步优化调整措施,以支持离岸人民币业务的稳健蓬勃发展。

fund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08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