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证研
2025-07-02 16:14:25
(原标题:丰倍生物:未布局第二代生物柴油或异于同行 独董来自产学研单位曾与实控人发表论文)
《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 乐之/作者 廉贞 映蔚/风控
与传统化石能源相比,包括生物柴油在内的清洁可再生能源,具备低碳排放、原料可再生、燃烧效率高等特点。基于此情形,近年来,使用“地沟油”“潲水油”等餐废油脂为原料制成生物柴油是国内企业的主流选择之一,也受到资本市场的关注。其中,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倍生物”)作为一家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形成了“废弃油脂—生物燃料(生物柴油)—生物基材料”的油脂资源再生产业链。
此番上市,丰倍生物业绩增速或坐“过山车”,其中净利润连续两年负增长。对于生物柴油均外销的丰倍生物而言,其还面临国内生物柴油及其混合物出口量下降的问题。此外,生物柴油可按制备工艺分为两代,第二代生物柴油较第一代生物柴油更接近柴油、更环保,且技术要求更高。同行已布局第二代生物柴油,而丰倍生物生产的生物柴油均为第一代。
另一方面,独董姜启兴在产学研单位任职,曾与丰倍生物实控人合作发表论文。内控方面,丰倍生物两家子公司在“双随机”检查中被发现问题并已责令改正,且还被列为重点排污单位或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招股书或隐而不宣。且2024年,两家子公司被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
一、业绩增速坐“过山车”净利润负增长,生物柴油主要销往境外而国内出口量同比减少超四成
冲击上市背后,近四年,丰倍生物的业绩增速坐“过山车”,到了2024年,其净利润增速告负。其中,丰倍生物的生物柴油主要销往境外,而2024年国内生物柴油及其混合物的出口数量较上年减少超40%。
1.1 业绩增速坐“过山车”,2023-2024年净利润连续陷入负增长
据丰倍生物签署于2025年6月25日的招股说明书(签署于2025年6月25日的招股书)签署于2024年12月5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签署于2024年12月5日的招股书”)以及签署于2023年6月1日的招股说明书,2020-2024年,丰倍生物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9亿元、12.96亿元、17.09亿元、17.28亿元、19.48亿元。同期,丰倍生物的净利润分别为0.5亿元、1.02亿元、1.33亿元、1.3亿元、1.24亿元。
经《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测算,2021-2024年,丰倍生物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分别为64.04%、31.89%、1.12%、12.75%,净利润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05.35%、30.69%、-2.73%、-4.54%。
值得一提的是,丰倍生物的生物柴油主要销往境外。
1.2 2022年起生物柴油全部销往境外,且2023年超六成销售额来自欧盟
据签署于2024年12月5日的招股书及签署于2024年12月5日的招股书,丰倍生物主营业务以废弃油脂资源综合利用业务为主,油脂化学品业务为辅。废弃油脂资源综合利用业务主要产品为生物基材料和生物燃料,其中生物燃料主要为生物柴油。
2021-2024年,丰倍生物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其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76%、99.74%、99.88%、99.86%。
其中,同期,生物燃料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36亿元、6.36亿元、6.39亿元、3.7亿元,占其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75%、37.33%、37.03%、19.01%。
2021-2024年,丰倍生物的生物燃料毛利率分别为12.41%、12.33%、11.34%、8.48%。
据丰倍生物签署于2025年1月2日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为“签署于2025年1月2日的首轮问询回复”),丰倍生物的生物燃料均为生物柴油产品。2022-2023年及2024年1-6月,丰倍生物的生物燃料100%用于出口。
2021-2024年,丰倍生物在欧盟的销售金额分别为3.3亿元、3.14亿元、4.34亿元、0.51亿元,占其生物燃料销售收入的比例为75.72%、49.33%、67.85%、13.67%。
不难看出,丰倍生物的生物柴油主要销往境外,其中销往欧盟的收入在2024年大幅下滑。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国内生物柴油及其混合物的出口量下降。
1.3 2024年,国内生物柴油及其混合物的出口数量较上年减少超40%
据海关总署数据,按商品名称“生物柴油”,查询货品名称为“生物柴油及其混合物,不含或含有按重量计低于70%的石油或从沥青矿物提取的油类”(以下简称“生物柴油及其混合物”),海关税则编码为“38260000”。
根据商品编码、起止时间等条件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显示,2023-2024年,国内关于出口生物柴油及其混合物的数量分别19.5亿千克、11.12亿千克。
经《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测算,2024年,国内生物柴油及其混合物的出口额同比下降42.99%。
上述情形不难看出,2021-2024年,丰倍生物的业绩增速坐“过山车”,其中2023-2024年净利润“开倒车”。另外,丰倍生物的生物燃料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超三成,且2022年起其生物燃料均为生物柴油产品并全部销往境外,但2024年,国内生物柴油及混合物的出口数量同比下滑超四成。
二、同行已布局第二代生物柴油,而丰倍生物生产的生物柴油均为第一代
随着科技不断进步,生物柴油生产技术也在不断革新。值得注意的是,丰倍生物的主要产品之一生物柴油均为第一代生物柴油,而同行已开始第二代生物柴油的布局,或研发生物航煤。
2.1 生物柴油按制备工艺分为两代,丰倍生物生产的生物柴油为第一代生物柴油
上述可知,丰倍生物主营业务以废弃油脂资源综合利用业务为主,其中主要产品为生物基材料和生物燃料,生物燃料均为生物柴油产品。
据签署于2024年12月5日的招股书,生物柴油是以动植物油脂或废弃油脂为原料,由甲醇或乙醇在催化剂作用下经酯交换或酯化反应制成的脂肪酸甲酯或脂肪酸乙酯即生物柴油,可代替化石柴油的再生性燃料。
据签署于2025年1月2日的首轮问询回复,以制备工艺分类,生物柴油可分为以脂肪酸甲酯为主要成分的第一代生物柴油(酯基生物柴油),和氢化、异构处理后得到的第二代生物柴油(烃基生物柴油)。丰倍生物生产的生物柴油系基于预酯化后酯交换技术路线的酯基生物柴油。
由此可知,丰倍生物生产的生物柴油为酯基生物柴油,即为第一代生物柴油。
2.2 第二代生物柴油较第一代生物柴油更接近柴油更环保,但对技术要求高
据签署于2025年1月2日的首轮问询回复,酯基生物柴油系生物柴油市场的主流产品,其生产工艺分为酯交换法和预酯化后酯交换。采用酯交换法生产的酯基生物柴油,是生物柴油市场的主流,生产技术较为成熟,设备投资较低。但长期储存稳定性与低温流动性差,与发动机兼容性差、沸程窄,使得其与石化柴油的体积混合比不能超过20%-30%。
此外,采用预酯化后酯交换技术生产的酯基生物柴油,同样生产技术较为成熟,是生物柴油市场的主流,设备投资较低。且燃烧热值接近化石柴油,与发动机兼容性更强,掺混比例基本不受限制。且部分厂商解决了低温流动性差的问题。但生产工序增加、废水排放加大,进而增加了生产成本,对生产企业提出了更高的环保要求。
第二代生物柴油即烃基生物柴油是通过脱氧加氢、异构化技术生产的烷烃类生物燃料,其主要成分结构与普通柴油结构基本相同,具有与柴油相似的黏度和发热值、密度较低、十六烷值含量较高、稳定性好。其生产工艺、反应过程的控制难度以及设备投资较大,售价与成本较高。仅氢化植物油即HVO被用于商业化生产,在国内处于起步阶段。
据中科院发布于2020年9月16日的援引信息,从产品性能上看,与第一代生物柴油相比,第二代生物柴油在化学结构上与柴油完全相同。与此同时,第二代生物柴油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比柴油低,可以减少限制的和非限制的污染物排放,还可以减少颗粒物排放量,并且能大大减少发动机结垢,噪声明显下降。
据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发布于2024年12月17日及2025年3月20日的公开信息,可持续航空燃料也称生物航煤即SAF是一种用于商业航空的液体燃料,指由可再生资源或废弃物制成且通过安全性认证和可持续认证的航空燃料。与传统航空煤油相比,生物航煤可实现全生命周期内减少50%-90%二氧化碳排放。
此外,生产生物柴油(尤其是烃基生物柴油,HVO)的企业一般也都具备转产生物航煤的能力。
反观同行,或已开始研发第二代生物柴油及生物航煤。
2.3 两家同行开始建设第二代生物柴油项目,一家同行于2020年研发生物航煤
据签署于2024年12月5日的招股书,丰倍生物选取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新能”)、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澳环保”)、河北隆海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海生物”)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
据连云港市政府发布的编撰日期为2024年2月《100万吨/年废弃油脂转化生物质能源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嘉澳”)是嘉澳环保的控股子公司,系“100万吨/年废弃油脂转化生物质能源项目”的建设主体。该项目利用废弃动植物油脂生产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等产品。其中,该项目的生物柴油为第二代生物柴油。
据灌云县政府官网发布于2025年3月17日的公开信息,2025年3月13日,连云港嘉澳正式获得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即连云港嘉澳上述项目生产的生物航煤产品已达到适航审定要求。
据卓越新能发布于2024年12月6日的《卓越新能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卓越新能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为“年产10万吨烃基生物柴油项目”,该项目总投资共计3.8亿元,预计建设期为两年,建设完成后将增加10万吨HVO/SAF的生产能力。
据隆海生物2020年年报,2020年,隆海生物开发“利用废弃动油脂直接生产航煤的工艺和设备的研发”项目,该项目已研发完成并已验收,研发经费278.91万元,已申请并受理发明专利,专利受理号为202110261877.6。
不难看出,生物柴油行业的可比同行企业均已布局第二代生物柴油或生物航煤。
简言之,以制备工艺分类,生物柴油可分为第一代生物柴油和第二代生物柴油。对比发现,第二代生物柴油比第一代生物柴油更接近柴油,且更加环保,但技术要求或更高。与此同时,生产第二代生物柴油的企业具备转产为生物航煤的能力,且生物航煤的污染物排放量也少于传统航空煤油。
反观丰倍生物,其生产的生物柴油均系第一代生物柴油,而其两家同行可比企业已开始建设第二代生物柴油及生物航煤建设项目,一家同行可比企业于2020年开始进行“利用废弃动油脂直接生产航煤的工艺和设备的研发”。
三、独董在产学研单位任职,曾与丰倍生物实控人合作发表论文
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履职不受上市公司及其实控人的影响。回溯历史,作为丰倍生物的独董,姜启兴不仅在丰倍生物的产学研合作单位任职,还曾与丰倍生物的实控人共同发表期刊论文。
3.1 独董姜启兴系江南大学教授,实控人平原系核心技术人员之一且系该校校友
据签署于2025年6月25日的招股书,截至签署日,平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丰倍生物85.4%的股份,为丰倍生物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且平原担任丰倍生物董事长,亦为丰倍生物的核心技术人员之一。
据江南大学于2024年5月8日发布的公开信息,平原为江南大学食品学院1995级校友。
据签署于2025年6月25日的招股书,2022年3月至签署日,姜启兴任丰倍生物独立董事。2004年6月至签署日,姜启兴在江南大学担任教师。
据江南大学官网,截至查询日2025年7月1日,姜启兴的个人简介显示,姜启兴担任江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食品科学与工程副系主任。其主要从事食品加工与保藏及综合利用方面的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水产品加工、果蔬加工、肉制品加工。
需要指出的是,江南大学系丰倍生物研发的合作方。
3.2 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与江南大学的合作研发涉及壳寡糖领域
据签署于2025年6月25日的招股书,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丰倍生物与江南大学开展产学研合作研发,主要合作内容为“壳寡糖及衍生物乳液开发及在农业上的应用研究”。关于对研发成果的分配,丰倍生物享有使用权,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的权属归江南大学所有。
也就是说,丰倍生物实控人平原系江南大学校友,2022年3月起任丰倍生物独董的姜启兴系江南大学教授。此外,江南大学系丰倍生物的产学研合作研发单位,且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涉及的主要合作内容围绕“壳寡糖”展开。
不仅如此,姜启兴与平原共同发布期刊论文。
3.3 2019年及2021年姜启兴与平原等共同发表论文,关键词均包含壳寡糖
据公开信息,2019年1月30日发表的期刊论文《2,4-二氯苯氧乙酸壳寡糖酯的制备及抗菌活性研究》,其作者为袁晓娴、乐琳、姜启兴、刘晓丽、陈琬雯、夏文水、平原。其中,平原来自于丰倍生物,其余作者均来自江南大学食品学院。
2021年5月15日发表的期刊论文《香叶醇烷基改性壳寡糖的高效制备及表征》,其作者为孙丹、乐琳、王斌、姜启兴、夏文水、平原。其中,平原来自于丰倍生物,其余作者均来自江南大学食品学院。
此外,两份期刊论文关键词中都包含“壳寡糖”。
也就是说,丰倍生物与江南大学的产学研合作内容,与平原、姜启兴等人共同发表的期刊论文内容或存重叠,均涉及“壳寡糖”。
不仅如此,上述期刊论文作者刘晓丽、王斌及夏文水,皆为姜启兴团队成员。
据江南大学发布于2024年9月14日的公开信息,“水产及肉制品高质化加工与利用团队”的介绍显示,团队人员共计9位,分别为夏文水、姜启兴、许艳顺、刘晓丽、杨方、王斌、余达威、高沛、于沛沛。其中,姜启兴为团队负责人。
此外,江南大学发布于2024年12月19日的公开信息,“水产及肉制品高质化加工与利用团队”的介绍显示,姜启兴为团队负责人,团队成员包括许艳顺、王斌、高沛、杨方、刘晓丽、余达威。
也就是说,姜启兴为“水产及肉制品高质化加工与利用团队”的团队负责人,且其团队成员刘晓丽、王斌及夏文水也参与撰写上述两篇期刊论文。
需要说明的是,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职。
3.4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独董与受聘的上市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
据2023年9月4日开始实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简而言之,2022年3月起,江南大学教授姜启兴兼任丰倍生物独董,此外,丰倍生物实控人兼核心技术人员平原的母校亦为江南大学。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丰倍生物与江南大学达成产学研合作,合作内容涉及“壳寡糖”领域,并约定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的权属归江南大学所有,丰倍生物享有使用权。
而在姜启兴担任丰倍生物的独董前,其曾与平原等人于2019年、2021年共同发表期刊论文,论文作者中均包含姜启兴团队成员,且论文内容也涉及“壳寡糖”。
四、两家子公司被列为重点排污单位或“隐而未宣”,且因环境问题而被责令整改
对于拟上市的企业,证监会关于环保问题的审核态度一贯严格。然而,2023-2024年,丰倍生物的两家子公司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或环境监管重点单位,而丰倍生物招股书或并未披露。
4.1 2024年,子公司维格生物及良友油脂被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据签署于2025年6月25日的招股书,截至签署日,常州市金坛区维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格生物”)系丰倍生物的全资一级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良友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友油脂”)系丰倍生物的全资二级子公司。二者主营业务均为废弃油脂资源综合利用业务,属于丰倍生物的主营业务范围。
需要指出的是,维格生物及良友油脂为丰倍生物的重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占丰倍生物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或其对丰倍生物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子公司。
据常州市生态局发布于2024年3月20日的公开信息,维格生物及良友油脂被列入江苏省2024年第一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于2016年5月16日发布的《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二)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而据签署于2025年6月25日的招股书及签署于2025年1月2日的首轮问询回复,丰倍生物并未提及其子公司维格生物、良友油脂被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
此外,维格生物及良友油脂还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或环境监管重点单位。
4.2 2023-2024年维格生物及良友油脂被列为重点排污单位或环境监管重点单位,而招股书对此或未披露
据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发布于2023年4月17日、2024年3月29日的公开信息,2023年,维格生物及良友油脂均被列为常州市重点排污单位。2024年,维格生物及良友油脂均被列为常州市大气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也就是说,2023-2024年,维格生物及良友油脂,被列为重点排污单位或大气环境监管重点单位。
据2023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包括依法确定的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及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
据签署于2025年6月25日的招股书签署于2025年1月2日的首轮问询回复,丰倍生物并未提及其子公司维格生物及良友油脂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或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相关信息。
而相关规定指出,上市企业被列为重点排污单位应予以披露。
4.3 相关规定指出,上市公司或子公司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应予以披露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于2023年12月15日的《上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发生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事件,且可能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披露事件情况及对公司经营以及利益相关者可能产生的影响,相关重大事件包括公司或者其主要子公司被国家环保部门列入重点排污单位。
另外,上市公司或者其主要子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应当在环保部门公布名单后及时披露公司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超总量情况,公司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公司为减少污染物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今后的工作安排。公司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开前款所列的环境信息。
据2022年2月8日起实施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七条,下列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披露环境信息,包括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
据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券分技术委员2021年12月20日发布的《上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南》,文件提供了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术语和定义、披露原则和内容,适用于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公开披露环境信息。
其中,第五条为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形式应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披露内容宜按照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模板在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和临时报告等中进行披露。
第六条指出,企业概况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或其重要子公司是否属于生态环境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按照生态环境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说明情况。如是,请列明属于生态环境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单位名称,并列明属于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声音污染、其他污染五类中的哪一类。
另一方面,维格生物及良友油脂均曾因存在环境问题被责令整改。
4.4 2023-2024年,维格生物及良友油脂因环境问题被责令整改
据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发布于2023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8日的公开信息,2023年三季度,在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各分局“双随机”检查中,维格生物属于一般污染源企业,被发现存在环境问题,并已责令整改。
2024年三季度,在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各分局“双随机”检查中,维格生物属于重点污染源企业,被发现存在环境问题,并已责令整改。
此外,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于2024年1月3日的公开信息,2023年四季度,在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各分局“双随机”检查中,良友油脂属于一般污染源企业,被发现存在环境问题,并已责令整改。
可见,2023-2024年,维格生物在生态环境“双随机”检查中被发现问题并被责令改正;2024年,良友油脂被发现存在环境问题,并责令整改。此外,2023-2024年,维格生物及良友油脂被列为重点排污单位或环境监管重点单位,且2024年,维格生物及良友油脂被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而丰倍生物对此或并未披露。
五、结语
冲击上市背后,丰倍生物的业绩增速坐“过山车”,其中净利润在2023-2024年负增长。值得注意的是,丰倍生物2022年起生物柴油全部销往境外。而2024年,国内生物柴油及其混合物的出口数量较上年减少超40%。值得注意的是,第二代生物柴油较第一代生物柴油更接近柴油更环保,但对技术要求高。而同行已布局第二代生物柴油,而丰倍生物生产的生物柴油均为第一代。
另一方面,丰倍生物的独董姜启兴系江南大学教授,而江南大学系丰倍生物的产学研合作单位之一。在成为丰倍生物的独董前,姜启兴曾与丰倍生物的实控人平原共同发表论文。此外,丰倍生物的两家子公司维格生物及良友油脂均从事废弃油脂资源综合利用业务,属于丰倍生物的主营业务范围。2024年,子公司维格生物及良友油脂被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且2023-2024年,维格生物及良友油脂均被列为重点排污单位,而丰倍生物对此并未披露,且该两家公司在2024年因环境问题被责令整改。基于上述情形,丰倍生物内控治理能力或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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