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同壁财经
2025-06-18 22:13:56
(原标题:彩龙新材披露申请全国股转公司挂牌的第二轮问询回复:子公司达孚新材提出的仲裁申请还未产生结果)
6月18日,彩龙新材披露申请全国股转公司挂牌的第二轮问询回复,其中,公司被要求说明未决仲裁的基本案情及最新进展情况。
问询中,全国股转公司指出,根据申报文件及前次反馈回复,公司子公司达孚新材于 2024 年 3 月向新加坡国际商会仲裁院提起对玛尚公司的仲裁申请。对此,全国股转公司要求企业说明未决仲裁的基本案情及最新进展情况。
在回复中,彩龙新材指出,2020 年 5 月 30 日,达孚新材(买方)与玛尚公司(卖方)、广州广电(代理方)签订合同,约定卖方向买方提供能够生产成品膜宽为 1580-2100 毫米的 LCP 薄膜的机器设备,设备在交付及安装完成后将进行调试,调试时间为 1 个月; 卖方的安装和调试周期不超过 6 个月;合同总价为 1080 万欧元。 7 月至 2021 年 9 月期间,达孚新材向玛尚公司支付了上述设备买卖合同价款 90%共计 972 万欧元。2021 年 11 月 3 日,达孚新材收到玛尚公司发运的最后一批设备。2022 年 8 月 2 日,玛尚公司派遣的工程师开始调试工作,但经过 2022 年 8 月 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7 日以及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13 日期间的现场调试,机器设备仍未完成调试并达到试运行的条件,上述调试期已远远超出合同约定的调试期 1 个月。
其后,达孚新材与玛尚公司就上述问题进行多次的磋商,但双方未能协商一 致。达孚新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按照合同约定的争端解决方式于 2024 年 3 月向新加坡国际商会仲裁院提起仲裁,主张玛尚公司违约,退回设备款及赔偿相应的损失。
自达孚新材 2024 年 3 月向新加坡国际商会仲裁院提起仲裁后,历经玛尚公司反仲裁申请的提出,双方就仲裁申请及反仲裁申请进行多轮的答辩,专家意见交换等程序,该案件已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至 15 日期间开庭审理,目前裁决结果尚未作出。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薄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真空镀膜、PC 薄膜、 PC/PMMA 复合材料等,产品主要应用于包装材料、消费电子、家电等领域。
公司是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技术创新理念,曾获 “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广东省高性能复合膜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佛山市细分行业龙头企业”“佛山市高分子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佛山国家高新区 2020 年度瞪羚企业”“佛山国家高新区 2020 年度领军企业”“2020 年佛山市制造业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等认定;并参与国家标准《食品包装用氧化物阻隔透明塑料复合膜、袋质量通则》 (GB/T40266-2021)以及行业标准《包装用镀氧化铝薄膜》(BB/T 0089-2022)的起草工作。目前公司已取得授权专利 27 项,其中发明专利 11 项,另有正在申请中的发明专利 4 项。
公司子公司达孚新材专注于特种工程塑料薄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曾获“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广东省高性能工程塑料薄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佛山国家高新区 2020 年度领军企业”“2020 年佛山市制造业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等认定,并参与制定了国家标准《聚碳酸酯薄膜及片材》(GB/T 35450-2017)及团体标准《聚醚醚酮(PEEK)薄膜技术要求》(T/CIET 906- 2024)。
同壁财经
2025-06-19
同壁财经
2025-06-18
同壁财经
2025-06-18
同壁财经
2025-06-18
同壁财经
2025-06-18
同壁财经
2025-06-18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8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8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