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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重拳出击严打IPO“带病申报” 这个项目有多宗违规

来源:投资者网

2025-05-30 18:01:03

(原标题:深交所重拳出击严打IPO“带病申报” 这个项目有多宗违规)

《投资者网》谢莹洁

5月,深交所发布对中鼎恒盛气体设备(芜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恒盛”)及相关当事人、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中鼎恒盛创业板IPO于2023年5月获受理,经历1轮问询,后于2024年3月撤回上市申请。然而,其在发行上市申请过程中却存在多项违规行为,最终难逃监管的惩处。

现场检查发现,公司未披露在报告期内理账,且理账前后财务数据差异较大,严重影响交易所审核判断。三家中介机构齐遭处分,交易所决定6个月内不接受两名保代、三名注会签字的IPO文件。 

事因IPO现场检查

公开信息显示,中鼎恒盛主营业务为隔膜压缩机及其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成立于2009年,长期深耕隔膜压缩机领域,已在技术、产品、渠道等方面具备了较强的竞争优势,成长为隔膜压缩机行业头部企业之一。

2023年5月8日,中鼎恒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项目保荐人原为国泰君安,因国泰君安吸收合并海通证券,更名为国泰海通,贾超、陈金科为项目保荐代表人。

5月底,深交所对其发出第1轮问询函,但直到撤回上市申请,中鼎恒盛也未进行回复。当年7月,中鼎恒盛在当年第三批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中,被抽中现场检查。

按照中鼎恒盛的原本计划,其欲通过此次创业板IPO发行不超过2970.4万股新股以募集高达10亿资金投向“隔膜压缩机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研发中心建设”、“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和“企业信息化升级改造”等四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5月23日,深交所公布的《关于对中鼎恒盛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显示,中国证监会现场检查发现,中鼎恒盛的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未披露影响财务信息可靠性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报告期内,中鼎恒盛存在转贷、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等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未充分披露研发费用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形,以及收入确认存在的不规范情形。此外,还存在对赌协议的特殊权利条款未完整披露的问题。

更令人震惊的是,在收到现场检查通知后,中鼎恒盛还对金蝶软件历史数据中的财务凭证号码、日期及金额等信息进行了删改。

证监会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对部分原始业务资料进行重新制作,对2020年至2022年6月的财务核算进行重新整理,理账前后财务数据差异较大。以2020年为例,中鼎恒盛母公司单体报表资产总额和净资产理账前后差异率分别为43%和36%,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差异率分别为20%和24%。

在存货科目上,公司理账未依据原始业务单据,而是依据由仓库人员制作且仅由仓库人员审核的出入库单,部分存货入库对应的供应商发货单系后补。招股书显示,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增长较快,从2020年末的0.65亿元迅速增长到2023年6月末的1.84亿元,招股书称系因业务规模扩张。

深交所认为,上述行为反映出中鼎恒盛会计基础薄弱、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严重影响公司财务会计信息可靠性,但公司未按监管要求披露,严重影响交易所对中鼎恒盛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审核判断。

深交所认定中鼎恒盛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决定对其给予一年内不接受其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处分。即在2025年5月23日至2026年5月22日期间,不接受其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监管严打IPO“带病申报”

中鼎恒盛是2025年以来第四家因IPO违规而遭到监管层“限制申报”处罚的企业。

在一个多月前的2025年3月28日晚间,上交所刚刚才通报了对国宏工具系统(无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宏工具”)带病闯关的处理结果。与中鼎恒盛一样,上交所宣布对国宏工具予以1年内不接受其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

此次处罚,不仅中鼎恒盛自身难逃其责,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罗克钦,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杨瑞杰,财务总监施洋也因未履行诚实守信义务,未能保证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而作为保荐机构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泰君安证券,因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后更名)及相关保荐代表人也未能幸免。

深交所指出,国泰海通及保荐代表人贾超、陈金科未充分关注发行人存在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未对发行人财务信息的可靠性予以审慎核查,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最终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且保荐代表人贾超、陈金科被暂停保荐代表人资格6个月。此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莲、崔芳林、陈凯也因在执业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被深交所给予纪律处分。

2024年,“新国九条”明确提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监管层通过“现场检查+延伸督导”强化中介机构责任。新版《现场检查规定》实施后,证监会明确“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1/3”,且对“一查就撤”企业实施“撤否照查”机制。

随后,被抽中现场检查后撤材料的思尔芯、华道生物分别被处以1650万元和1150万元罚款,形成强震慑。证监会强调,对于涉嫌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即使撤回发行上市申请,坚持一查到底,杜绝“带病申报”、“病从口入”,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Wind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撤单的51家公司中,中信证券和中信建投担任保荐的各有4家,东吴证券、国泰君安、国信、海通、民生证券各有3家。

此次深交所对中鼎恒盛及相关责任方的严厉处罚,再次向市场传递出监管层对IPO企业违规行为零容忍的信号。在注册制背景下,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是资本市场的基石,任何企图通过虚假信息、隐瞒真相等手段“带病闯关”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思维财经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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