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05-30 16:43:35
2025年05月27日,北京金融监管局核准陈大伟上海明大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公告内容如下:
北京金融监管局关于陈大伟上海明大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金复〔2025〕268号
上海明大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上海明大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关于陈大伟北京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明保经发〔2025〕1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陈大伟上海明大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对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作出任命决定,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北京金融监管局
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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