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务部网站
2025-05-13 00:00:00
(原标题:苏林刊发署名文章《越南经济发展新动力》u200c)
越通社5月11日报道,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近日发表署名文章《越南经济发展新动力》。
一、坚持把民族独立与社会主义紧密结合作为奋斗目标,是越共在争取民族解放、实现国家统一以及当今建设和保卫祖国事业中取得一切胜利的根本原因所在。越南所建设的社会主义,其中一个显著特征是以现代生产力为基础、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
二、经济发展实践,特别是中国和俄罗斯民营经济的发展实践,以及越南40年革新进程,留下了极为宝贵的经验教训。中共十五大明确承认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承诺保障个体和民营经济合法权益,中国民营经济实现爆发式增长。众多大型企业集团应运而生,大量民营企业在制造业、服务业、尤其是高科技产业中占据主导地位,GDP贡献率超60%,创造了80%城市就业岗位,产生超70%的发明创新。
自越共六大肯定多种所有制经济以来,越南民营经济逐步获得重视并发展壮大;越共九大首次确定民营经济为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具有长期重要地位的经济成分;越共十二、十三大坚决有力地肯定民营经济是国家经济重要推动力,民营经济取得显著发展成果,在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国防安全、推动国际融入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作用,成为国家发展一个重要动力。
三、2025年5月,越共中央政治局颁布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第68号决议,大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成为未来时期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为胜利实施该决议,需集中实施以下几项紧迫任务:
第一,坚决有效地推动党的决议尽快落地生效。国会将讨论并颁布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决议,政府将设立由总理担任主任的国家指导委员会,颁布指示令,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第二,研究制定《民营经济发展法》,修改补充相关法律法规,将第68号决议各项方针主张法律化。要建立公平竞争体系,明确影响民营经济市场准入和造成市场歧视的不当行为清单。建立推动投资和金融支持机制,要求金融机构建立适合民营经济的信用评估体系与融资支持方案。鼓励民营企业在国家重点项目中发挥科技创新带头作用,建设国家级创新研发基础设施。建立保障市场主体权益体系,优化民营经济相关政策与行政服务。
第三,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小微企业。通过国家信用担保基金开展针对小微企业的一揽子优惠贷款;在高科技工业区划出5%-10%土地优惠租赁给初创企业;在金融科技、人工智能、数字农业等领域进行法律试点,成立中小企业法律咨询中心。
第四,打造积极参与政策制定的企业家队伍。保护、鼓励并表彰具有爱国心和民族精神、愿为国家繁荣作出贡献、具备市场经济知识和管理能力企业家;为企业家参政议政、为战略决策建言献策创造条件;提供财政与专业支持,建设强大、独立、具备参政议政能力的行业协会;鼓励成立国家级民营企业家理事会。
越南拥有坚韧不拔传统、炽热爱国情怀、坚实理论基础、丰富实践经验与全面政治法律支撑,凭借整个政治体系、全军、全民与企业家在“稳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目标下团结一致,我们必定能胜利落实68号决议,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使其成为国家经济发展最重要动力与支柱,实现建设富强、民主、公正、文明社会主义国家的伟大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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