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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峰新材IPO终止:与控股股东关系紧密,产品质量把控需加强

来源:民商财经

2025-05-06 17:00:07

(原标题:云峰新材IPO终止:与控股股东关系紧密,产品质量把控需加强)


作者:郑勇康

编辑:张佳茗

2023年3月3日,以“莫干山”品牌系列人造板、木地板、科技木和定制家居等为主要产品的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云峰新材”)向上交所主板递交的IPO申报材料获受理。

今年3月25日,云峰新材和中介机构以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了上交所的监管警示函,涉及的违规情形包括:未说明商标授权模式下个别经销商和OEM供应商由同一自然人控制的情况;研发管理内控制度实际情况与申报文件中陈述不符。

随后在4月21日,云峰新材撤回了申报材料。在审核过程中,云峰新材共披露了4版招股书,分别为招股书预披露、预披露更新、申报稿(一版)、申报稿(二版),对应的签署日期分别为2021年9月17日、2022年1月20日、2023年2月28日、2024年12月13日。

与控股股东关系紧密

据招股书,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升华集团”)与浙江升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升华控股”)均受云峰新材实控人夏士林控制。

升华集团由集体所有制企业升华(集团)公司改制而来,系云峰新材曾经的股东。2016年12月,升华集团将所持有的云峰新材的所有股份(60.60%)全部转让给升华控股。自此,升华控股成为云峰新材的控股股东。

升华集团与云峰新材之间曾涉及的关联交易包括资金池业务和授权无偿使用商标的业务。

2013年3月7日,升华集团曾向中国银行德清支行申请现金管理综合服务(实体现金池信息及产品)并开立资金池主账户。开立时,云峰新材及其子公司浙江云峰莫干山地板有限公司成为其成员账户,直到2021年1月26日前述资金池业务实质解除。

2021年1-6月,升华集团无偿授权云峰新材及其子公司浙江云峰莫干山营销有限公司、费县云峰莫干山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其注册号为1413630号的商标。截至2021年7月,云峰新材及其子公司已不再使用该商标。

而云峰新材的新任董事长也是老资历的“升华人”。

招股书申报稿(二版)披露,原董事长顾水祥因达到退休年龄,不再担任董事长,现为公司顾问。周鑫林于2024年8月15日起接任董事长一职。

周鑫林曾于2003年3月至2019年3月历任升华集团职员、综合部副经理、综合部助理总经理;于2019年4月至2024年1月历任升华控股综合部副总经理、总裁助理;2024年2月至2024年8月,任云峰新材董事长助理。

招股书预披露更新版中披露,截至2021年9月30日,云峰新材对周鑫林应收账款余额为95.90万元,招股书并未披露该笔应收款产生的具体情形。

产品质量把控需加强

除了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经销商和OEM供应商及研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外,云峰新材的产品质量方面也是问题不断。

2022年11月,一顾客在黑猫投诉平台对云峰新材的板材质量问题予以投诉,并指出公司让经销商门店处理质量问题。

(截图来自黑猫投诉网站)

2025年3月,也有顾客同样在黑猫投诉平台对云峰新材的板材质量问题予以投诉,指出其在2023年购买的板材存在质量问题。

(截图来自黑猫投诉网站)

此外,招股书申报稿(二版)中也披露了一起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云峰新材称,该起纠纷因OEM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导致。2024年1月,云峰新材与OEM供应商协议,由该OEM供应商支付云峰新材13万元赔偿款。

云峰新材采用自主生产原材料采购与OEM代工生产成品采购相结合的采购与生产方式。其中,人造板和木地板主要为OEM生产,科技木和定制家居主要为自主生产。

云峰新材称,OEM供应商能更快响应市场,产品运输更具经济性。公司制定了《OEM供应商管理制度》,对OEM供应商的准入与开发、维护与管理、评价与考核、质量与抽检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不过在此前的现场检查中,云峰新材就发生了个别经销商和OEM供应商由同一自然人控制的情况。

2021年至2024年1-6月,OEM生产模式实现的收入分别为163,144.81万元、189,409.71万元、259,413.97万元、126,269.9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0.55%、72.32%、77.38%、79.39%。

综上,通过OEM生产模式所实现的收入占比逐渐升高,但在此模式下的产品质量把控或面临更严格的挑战。未来云峰新材是否会继续冲击资本市场,我们也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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