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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喀什金融监管分局核准苟建立交通银行喀什分行副行长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04-21 10:31:41

2025年04月11日,喀什金融监管分局核准苟建立交通银行喀什分行副行长。

公告内容如下:

喀什金融监管分局关于苟建立交通银行喀什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喀金监复〔2025〕8号

交通银行新疆分行:

《交通银行新疆分行关于苟建立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交银新〔2025〕1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苟建立交通银行喀什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分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分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喀什金融监管分局

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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