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皇氏集团及相关当事人合计被罚超千万元 中国基金报记者 忆山 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到一个月,4月17日,皇氏集团收到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未能及时披露一份基金合伙协议的补充协议,公司及多名高管均被罚,拟罚款金额合计超1000万元。
未能及时披露相关补充协议 今年3月28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皇氏集团被证监会立案。4月17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2019年11月11日,皇氏集团全资子公司皇氏数智与东岳财富签订了《泰安市东岳数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差额补足事项,即皇氏数智确保东岳财富在持有基金份额期间,每年能从基金取得投资本金6.5%的投资收益,如实际投资收益金额小于6.5%的约定收益金额,皇氏数智应支付差额部分;二是远期回购事项,若基金未达到在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4亿元,皇氏数智应收购东岳财富持有的基金份额。 根据相关规定,皇氏集团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对于上述事项,皇氏集团未在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存在重大遗漏。直至2023年11月21日,皇氏集团才对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进行披露。
公司及多名高管合计被罚1050万元 广西证监局认为,皇氏集团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广西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皇氏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二、对皇氏集团董事长黄嘉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三、对皇氏集团董事、董事会秘书王婉芳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四、对皇氏集团时任董事、副总裁兼皇氏数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杨洪军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五、对皇氏集团监事会主席石爱萍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以上罚款金额合计达1050万元。 皇氏集团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以水牛奶特色乳品为核心、以光伏科技赋能乳业的综合性上市公司,公司于2010年1月在深交所上市。 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4年业绩由盈转亏,归母净亏损为6.2亿元至6.8亿元。对此,皇氏集团称,一是因诉讼引发的计提预计负债,信用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二是公司2023年因转让云南皇氏来思尔乳业有限公司、云南皇氏来思尔智能化乳业有限公司股权,确认非经常性损益为2.1亿元,2024年度不存在上述事项,因此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截至4月17日收盘,皇氏集团每股报3.13元,月内跌幅超18%,最新市值为27亿元。
编辑:赵新亮 校对:纪元 制作:小茉 审核: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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