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基金报
媒体
2025-03-23 22:09:02
(原标题:一A股突然公告:将被ST!)
朗源股份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公告显示,近日,朗源股份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
《事先告知书》显示,经查明,朗源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2019年年报和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来看,2018年12月,朗源股份收购了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优世)51%的股权,并将后者纳入了合并报表范围。 2019年,广东优世为了完成业绩承诺,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采购销售合同、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 广东优世的上述行为,导致朗源股份2019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分别虚增5250.69万元、3494.31万元和1816.60万元,分别占其当期披露对应项目绝对值的9.03%、7.94%和43.02%。 2020年9月25日,朗源股份发布更正公告,调减了广东优世虚增的部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 山东证监局查明,朗源股份进行上述调整后,其2019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仍分别虚增3788.09万元、2723.27万元和1125.04万元,分别占其当期披露对应项目绝对值的6.68%、6.17%和26.91%。 山东证监局认为,朗源股份的2019年年报和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山东证监局拟决定对朗源股份,以及时任朗源股份总经理、广东优世董事长张涛,时任朗源股份董事长、广东优世董事戚永楙等人均给予警告,并且合计处以1050万元的罚款。 同时,张涛的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戚永楙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山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张涛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戚永楙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朗源股份将被“ST” 公告显示,根据朗源股份收到的《事先告知书》认定情况,其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但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10.5.2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 朗源股份公告称,公司将从3月25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变为ST朗源。 官网显示,朗源股份创建于2002年3月,2011年2月1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经营范围包括生鲜水果、坚果、果干的种植、储存、加工、销售,并且自2015年以来布局大数据行业。 业绩预告显示,朗源股份预计2024年的归母净利润亏损2000万元至400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亏损2010万元至4010万元。
朗源股份公告称,公司2024年的归母净利润同比减亏,主要是2023年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广东优世亏损较大,以及2024年下半年广东优世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对利润影响相应减少。
校对:乔伊
制作:小茉
审核:木鱼
版权声明
《中国基金报》对本平台所刊载的原创内容享有著作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授权转载合作联系人:于先生(电话:0755-82468670)
中国基金报
2025-03-25
中国基金报
2025-03-25
中国基金报
2025-03-25
中国基金报
2025-03-25
中国基金报
2025-03-25
中国基金报
2025-03-25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25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25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