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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定了!投行大佬,涉内幕交易巨亏被罚!

来源:券商中国

媒体

2025-03-22 14:39:39

(原标题:庭审定了!投行大佬,涉内幕交易巨亏被罚!)

  
  
  
  
    
    
     大约半年前,证监会公布的一则涉及内幕交易的罚单,如今有最新进展!     
    
  
  
  
  

当时,作为“星星科技”(300256.SZ)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消息知情人,光大证券时任投行员工赵某军提前买入星星科技1141.22万元,但最终亏损532.58万元。证监会依法对赵某军处以共计460万元罚款,同时对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时隔半年多,北京金融法院有了最新消息,法院将定于今年5月26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赵某军与证监会处罚类一案。

  

根据2024年8月23日证监会开具的行政处罚书内容,赵某军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复议和诉讼期间,相关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投行大佬涉嫌内幕交易倒亏533万元     
    
  
  
  
  

赵某军内幕交易“星星科技”罚单披露后,曾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首先,当事人赵某军的身份就引起市场关注。根据证监会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此次处罚的当事人赵某军于2018年9月17日至2022年2月28日任职于光大证券,为证券从业人员。2020年2月,赵某军在参与“星星科技”重组过程中违规进行内幕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公开信息显示,赵某军有着多年投行经验,涉案期间曾担任光大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是一位资深的投行大佬。

  

罚单公布后,光大证券第一时间向券商中国记者回应称,公司坚决支持证监会对该司前员工行政处罚的决定。将严格按照公司问责制度规定,对责任人严肃责任追究,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开展全面自查整改。

  

其次,赵某军虽然知情内幕信息,却巨亏近533万元,事后又遭证监会重罚,堪称“赔了夫人又折兵”。

  

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的内幕交易过程显示,2020年2月17日,光大证券康某结合星星科技情况和融资规则,设计了相关重大资产重组方案。2020年2月19日,康某向赵某军汇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情况。赵某军向光大证券相关负责人报告相关事宜,并指示康某进行重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2020年2月20日,康某向赵某军发送了相关分析报告。2020年2月22日,赵某军参与了与星星科技方面就该项目进行的视频会晤。

  

到了2020年3月15日,星星科技发布相关重大资产重组公告。监管部门认为该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20年2月22日,公开于2020年3月15日。赵某军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20年2月22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赵某军于2020年2月25日、28日,使用“赵某江”证券账户合计买入星星科技约160万股,成交金额约1141.22万元。2021年8月18日、19日,赵某军清仓卖出,成交金额约609.59万元。经计算,上述交易亏损532.58万元。

  

最终,结合赵某军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作出处罚决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对赵某军处以400万元罚款;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对赵某军处以60万元罚款。两项罚款共计460万元。

  

此外,证监会对赵某军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曾提出申诉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处罚的过程中,赵某军也曾提出四点申辩理由,一是,案涉内幕信息形成时点认定错误。二是,其不知悉案涉内幕信息。三是,其买入“星星科技”是基于朋友推荐和个人研究,且案涉交易行为不具有异常性。四是,量罚过重,其存在积极配合调查等情形。

  

但申辩意见全部被驳回。证监会对此表示,星星科技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20年2月22日,公开于2020年3月15日,赵某军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重组信息后应戒绝交易;交易行为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申辩理由不成立。

  

而根据北京金融法院最新消息,法院将定于今年5月26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赵某军与证监会处罚类一案。或是赵某军对处罚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监管“长牙带刺”     
    
  
  
  
  

事实上,赵某军涉内幕交易一案,折射出券商投行业务在流程与监管方面仍有不少积弊。星星科技于2022年11月被中国证监会查出财务造假,根据中国证监会告知书,公司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的情形,其中2019、2020年两年合计虚增营收45.76亿元,而星星科技2020年资产重组的财务顾问正是光大证券。

  

近年来,证监会坚决落实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查办案件数量和处罚金额大幅上升。对于“零容忍”打击证券违法犯罪,证监会的态度坚定不移。

  

据券商中国记者此前梳理,如果以券商为处罚主体计,2024年至少有43家券商都收到了与投行业务相关的罚单。其中被罚次数在5次及以上的券商有中信证券、中信建投、申万宏源、国信证券、东方证券、海通证券。与此同时,百余位业务人员因履职不力被罚,其中保荐代表人居多,但也不乏券商高管等。

  

券业投行领域的高压反腐工作也在持续进行。2024年下半年,券商投行领域多名负责人落网。2024年8月,海通证券前副总经理姜诚君在境外落网并被遣返回国,其涉嫌严重职务犯罪。同月,国元证券原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王晨因个人原因配合有关部门调查。9月,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称,公司员工王昭凭被监察机关依法留置。11月国信证券分管投行的副总裁吴国舫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调查。

  

在今年3月6日举办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证监会主席吴清明确表示,在强监管、保护投资者方面,坚持严监严管,在发行上市、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并购重组、交易、退市等全链条、各环节都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聚焦市场关切特别是投资者深恶痛绝的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快查严惩。

  

吴清还表示,证监会会同相关方面集中开展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专项行动,加大重大典型案件查处力度。2024年办理各类案件739件,罚没款153亿元,金额超过上一年两倍。除行政处罚外,对涉嫌犯罪的还积极追究刑事责任,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和线索178件,同比增长51%,对康得新、*ST新亿等证券违法案责任人依法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林根

排版:刘艺文

校对:王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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