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03-21 15:23:27
2025年03月13日,北京金融监管局核准李太熙(LEE TAE HEE)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董事。
公告内容如下:
北京金融监管局关于LEE TAE HEE(李太熙)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金复〔2025〕132号
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关于任命李太熙(LEE TAE HEE)为副行长及董事的任职资格申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LEE TAE HEE(李太熙)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北京金融监管局
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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