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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妥恢复科创板第五套标准适用 政策助力硬科技企业加速对接资本市场

来源:大众证券报

媒体

2025-03-14 22:09:00

(原标题:稳妥恢复科创板第五套标准适用 政策助力硬科技企业加速对接资本市场)

3月11日,中国证监会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会议指出,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企业发行上市,稳妥恢复科创板第五套标准适用,尽快推出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更好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这是继2月1日吴清主席在《求是》杂志刊发《奋力开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一文,明确提出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之后,又一次重要表态。

第五套标准曾现实质性暂停

科创板自2019年设立以来,第五套上市标准(允许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且市场认可度高的企业,在无盈利情况下以预计市值40亿元门槛上市)一直是未盈利硬科技企业登陆资本市场的重要路径。

第五套上市标准作为科创板制度创新亮点被推出,早期吸引了多家生物医药产业公司的使用。根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14日共计有39家企业选择使用第五套标准申报上市。其中,20家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采用第五套标准先后上市。

值得关注的是,这20家公司都是在2022年7月之前被受理的。2023年6月20日智翔金泰上市后,采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申报的未盈利企业的IPO进程进入实质性暂停。特别是监管对“关键核心技术”的认定更严格,要求企业提供国家级科研背书或产业链验证;同时,强化问询,聚焦技术商业化路径和持续经营能力。

Wind数据进一步统计显示,锦江电子、艾柯医疗、爱科百发、键嘉医疗、捍宇医疗的IPO申报均在2023年被受理,但最终都撤回材料。其中,除了锦江电子1家公司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其他公司均为生物产业;2024年更未有企业被受理。

2025年1月3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授权证券交易所制定分类配售的具体要求。上交所同步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证券业协会发布《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白名单”管理指引(试行)》。

本次征求意见稿主要聚焦于优化科创板未盈利企业新股发行网下配售及限售安排,比如新增未盈利企业可以采用约定限售方式,并从报价、信息披露和配售比例等方面完善相应规定。这是对2024年6月“科创板八条”中关于“在科创板试点对未盈利企业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比例更高、锁定期限更长的网下投资机构,相应提高其配售比例”的具体落实。

三大方向亟待持续改革

此次,未盈利科技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再次拉开序幕,与之前的未盈利企业上市有着不同之处。一方面强调要“稳妥恢复科创板第五套标准适用”,另一方面突出的是“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企业发行上市”。

“从这次证监会党委扩大会议的安排来看,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企业发行上市的相关措施很快就会出台并付诸实施,而要切实做好‘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企业发行上市’这项工作,有这样几个问题是需要加以明确的。”知名财经评论人士皮海洲认为。

一是对“优质科技企业”的标准要加以明确。寻求科创板上市,需要满足“科创属性”的要求,但满足“科创属性”要求的企业并不就是“优质科技企业”,尤其是按第五套标准IPO的未盈利企业,其“科创属性”仅限于科研开发这一块,与真正的“优质科技企业”的要求相距甚远。所以,要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企业发行上市,首先就要明确“优质科技企业”的标准,不能让一些并不优质的科技企业,打着“优质科技企业”的幌子混上科创板。

二是进一步完善第五套上市标准,让科创板告别“三无公司”上市。作为优质未盈利科技企业来说,可以在上市之时没有盈利,但一定要有主打的产品、有一定的营业收入,比如主营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并且上市后需要有明确的盈利时间表。作为“优质科技企业”应该有足够的实力来满足这样的要求。

三是完善未盈利企业的减持制度,规定优质未盈利科技企业上市后,在公司没有实现盈利之前,甚至在公司未弥补亏损没有完全弥补之前,未盈利企业原始股东所持有的股份,也即IPO首发前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全部不能减持。股票市场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企业上市,为的是支持这些科技企业的发展,而不是支持这些企业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的“一夜暴富”,因此,对未盈利企业股东的减持行为,更要从严控制。记者 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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