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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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8:33:37
(原标题:事关公募REITs!证监会回复)
【导读】证监会发布三条关于公募REITs两会提案建议的答复函
在“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444号(财税金融类155号)提案答复的函”中,证监会表示,《关于加快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专项立法的提案》已收悉。 证监会在答复函中表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REITs市场各方面制度逐步完善,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为基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体、交易所自律规则为补充的规则体系。经过试点实践,REITs发行、交易等各项制度经受住了市场检验,功能日益发挥,基础设施类型不断丰富,取得了积极效果。
但客观上看,现行REITs也存在产品结构较为复杂、产业资本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法律层级较低、法律责任边界不清晰等问题。 为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合理分配参与各方权责,更好发挥REITs盘活固定资产、拓宽投资渠道、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REITs专项立法工作已列入立法议程。 目前,中国证监会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就REITs组织架构、立法模式等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多次与市场机构召开座谈会,广泛研究成熟REITs市场发展经验,按期推进各项立法工作。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进一步深入研究REITs的法律依据、交易安排、管理架构、监督管理及其他配套机制,借鉴境内外实践经验,加快推动相关立法工作。 现阶段推出基于REITs的ETF条件尚不完全具备
在“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316号(财税金融类024号)提案答复的函”中,证监会表示,正积极推动REITs互联互通相关工作,并已列入5项资本市场对港合作举措。拟总体参照两地股票和ETF互联互通制度安排,将内地和香港合资格的REITs纳入沪深港通标的,进一步丰富沪深港通交易品种。后续,中国证监会将会同有关单位加快推动相关工作落地,在各方面准备就绪后择机对外公告。 基于REITs的ETF产品开发方面,证监会表示,目前我国REITs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产品数量和市场规模较小,现阶段推出基于REITs的ETF条件尚不完全具备,后续将结合市场发展情况深入研究相关建议,为REITs市场引入更多长期资金,促进REITs市场的健康发展。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与香港方面保持密切沟通合作,积极推动REITs市场发展,加快推动REITs互联互通尽早平稳落地。持续丰富跨境投资品种,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更多投资便利和机会,更好助力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 继续支持符合条件供热企业发行REITs进行融资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0055号建议的答复”中,证监会表示,截至目前,还未有供热基础设施REITs获批上市。 2021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将供热项目纳入试点范围。中国证监会立足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着眼国家发展战略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供热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发行REITs融资,服务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供热企业发行REITs进行融资,更好发挥REITs盘活存量资产、促进有效投资的功能。同时,支持优质供热企业发行REITs实现产业整合优化,支持优秀民营供热企业发行REITs,鼓励管理人通过提高资产运营管理能力,增厚基金收益,提升运营效能,促进我国能源结构绿色转型。
校对:纪元编辑:舰长 审核:许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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