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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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9:11:00
(原标题:威创股份拟被罚1150万元 律师:退市不妨碍投资者索赔)
威创股份(原代码002308,现R威创1)2月2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公告显示,此次威创股份收到了两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年12月,威创股份、公司拟收购方刘钧、公司控股股东中数威科的有限合伙人的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实控人陆克平,先后被中国证监会立案;2024年5月,威创股份再次被立案。
经查明,威创股份、刘钧、陆克平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一、陆克平未告知威创股份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威创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刘钧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协议收购事项报告义务,陆克平未告知威创股份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三、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四、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威创股份2023年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针对前述违法事实,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威创股份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陆克平、刘钧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分别处以2150万元、70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十名当事人分别作出处罚。
另一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威创股份涉嫌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对此,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威创股份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两名当事人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虽然威创股份已于2024年9月退市,但投资者仍可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间买入威创股份股票,并在2023年12月2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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