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证券报
媒体
2025-02-11 19:15:00
(原标题:*ST海越又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收“预罚单” 股价两月跌去20%,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曾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被行政处罚的*ST海越(600387),在去年6月再遭立案调查后,收到了最新的“预罚单”。
2月8日,*ST海越发布公告,公司及控股股东高鑫金控收到了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ST海越、高鑫金控及多名相关责任人拟被处罚合计1600万元。
经浙江证监局调查,2021年至2022年期间,在控股股东高鑫金控的组织、指使下,公司及下属企业通过向供应商预付货款的形式,将公司资金转出,用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使用。上述行为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其中,2021年1-6月发生额为1.77亿元,余额为1.17亿元;2021年发生额为3.77亿元,余额为7451.52万元;2022年1-6月发生额为4.13亿元,余额为3.13亿元;2022年发生额为6.88亿元,余额为3.55亿元。截至2023年4月30日,案涉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不过,公司对上述情况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亦未在2021年中报、2021年年报、2022年中报中披露,在2022年年报中部分披露,但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此外,*ST海越2022年中报因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金额高达30.21亿元。
浙江证监局拟责令*ST海越改正、警告并罚款600万元;拟对包括控股股东高鑫金控及时任董事长王彬在内的多位责任人合计予以1000万元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ST海越此前已两次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且起因均为资金占用,并由此引发投资者索赔。浙江省高院此前对相关投资者索赔案件已作出有利于投资者的终审判决。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添聿律师表示,基于公司此前违规并受罚,一旦公司最新“预罚单”落地,那么相关受损投资者将新增一个可诉讼索赔时间段。结合目前仍处索赔时效的以及最新遭立案调查,以下一个或两个时间段内持有公司股票的相关投资者,都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登记:一是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ST海越股票,且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继续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二是2023年1月3日至2024年4月19日之间买入*ST海越股票,且在2024年4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律师将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2月10日公司股价涨停,而且最近五个交易日持续反弹,不过涨停后的收盘价仍在历史低位,较去年12月中旬阶段高点跌幅超过20%。
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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