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商务部、海关总署最新!出口管制!

来源:证券时报

2025-02-04 13:42:48

(原标题:商务部、海关总署最新!出口管制!)

  
  
  
   对钨、碲、铋、钼、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商务部、海关总署4日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对钨、碲、铋、钼、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具体如下: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0号 公布对钨、碲、铋、钼、铟相关物项 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下列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一、钨相关物项

  

(一)1C117.d.钨相关材料:

  

1.仲钨酸铵(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41801000);

  

2.氧化钨(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25901200、2825901910、2825901920);

  

3.非1C226项下管制的碳化钨(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49902000)。

  

(二)1C117.c.具有下述所有特性的固态钨:

  

1.具有下述任一特性的固态钨(不含颗粒、粉末状):

  

a.非1C226、1C241项下管制的钨及钨含量大于等于97%(按重量)的钨合金(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101940001、8101991001、8101999001);

  

b.钨含量大于等于80%(按重量)的钨掺铜(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101940001、8101991001、8101999001);

  

c.钨含量大于等于80%(按重量)的钨掺银(银含量大于等于2%)(参考海关商品编号:7106919001、7106929001);

  

2.能被机械加工成任何下述任一产品:

  

a.直径大于等于120 mm、长度大于等于50 mm的圆柱体;

  

b.内径大于等于65 mm、壁厚大于等于25 mm且长度大于等于50 mm的管材;

  

c.尺寸大于等于120 mm×120 mm×50 mm的块状物。

  

(三)1C004 具有下述所有特性的钨镍铁合金(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101940001、8101991001、8101999001)或钨镍铜合金(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101940001、8101991001、8101999001):

  

a.密度大于17.5 g/cm3;

  

b.弹性极限超过800 MPa;

  

c.极限抗拉强度大于1270 MPa;

  

d.伸长率超过8%。

  

(四)1E004、1E101.b.生产1C004、1C117.c、1C117.d项的技术及资料(含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等)。

  

二、碲相关物项

  

(一)6C002.a.金属碲(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04500001)。

  

(二)6C002.b.以下任何一种的碲化合物单晶或多晶制品(包括衬底或外延片):

  

1.碲化镉(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42902000、3818009021);

  

2.碲化镉锌(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42909025、3818009021);

  

3.碲化镉汞(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52100010、3818009021)。

  

(三)6E002 生产6C002项的技术及资料(含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等)。

  

三、铋相关物项

  

(一)6C001.a.非1C229项下管制的金属铋及制品,包括但不限于锭、块、珠、颗粒、粉末等形态(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106101091、8106101092、8106101099、8106109090、8106901019、8106901029、8106901099、8106909090)。

  

(二)6C001.b.锗酸铋(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41900041)。

  

(三)6C001.c.三苯基铋(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931900032)。

  

(四)6C001.d.三对乙氧基苯基铋(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931900032)。

  

(五)6E001 生产6C001项的技术及资料(包括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等)。

  

四、钼相关物项

  

(一)1C117.b.钼粉:用于制造导弹部件的钼含量(按重量)大于等于97%、颗粒尺寸小于等于50×10-6m(50μm)的钼及合金颗粒(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102100001)。

  

(二)1E101.b.生产1C117.b项的技术及资料(含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等)。

  

五、铟相关物项

  

(一)3C004.a.磷化铟(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53904051)。

  

(二)3C004.b.三甲基铟(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931900032)。

  

(三)3C004.c.三乙基铟(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931900032)。

  

(四)3E004 生产3C004项的技术及资料(含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等)。

  

出口经营者出口上述物项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予以更新。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5年2月4日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对钨等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应询答记者问

  
  

问:2月4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钨等物项出口管制公告。请问中方此次出台出口管制政策,有什么考虑?

  

答:2月4日,中国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对钨等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对仲钨酸铵等25种稀有金属产品及其技术实施出口管制。上述政策于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此前,我们已经向有关国家和地区作了通报。

  

对钨等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是国际通行做法。中国作为全球主要的钨等相关物项生产国和出口国,长期以来,坚定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需要,依法对特定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此次增列相关物项,体现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管制理念,有利于更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有利于更好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有利于保障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出口符合相关规定的,将予以许可。

责编:万健祎

  

校对:李凌锋

  
  
  
       
    
    
      

      
      
        
                 
      
      

      

      
      
        
        

证券时报各平台所有原创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我社保留追究相关行为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与合作可联系证券时报小助理,微信ID:SecuritiesTimes

      

      

      
             
                 
                 
                   
          
          
          
            
            
            

            
            
          
          
          
          
        
        
      
      

    
    
    
  
  
  

证券时报网

2025-02-0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2-04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