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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案”爆雷后,投资者应该重点关注谁?

来源:创业最前线

2025-01-03 09:12:36

(原标题:“华侨案”爆雷后,投资者应该重点关注谁?)

出品 | 创业最前线

作者 | 语叔

编辑 | 闪电

美编 | 邢静

审核 | 颂文

2023年12月23日,是一个让金融圈震动的日子。

继中国黄金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卢进被查后,其子公司中国黄金的原董事长陈雄伟也步其后尘,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而接受审查。在这场风波中,一个名字频繁被提及——华侨控股,以及那场席卷江浙沪的“黄金投资”爆雷事件。

2020年7月,华侨控股旗下浙江华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黄金全资子公司中金珠宝(天津)有限公司签署了一项合作协议,旨在为中国黄金加盟商解决融资难题。这一合作,本应是双赢的开局,却未曾想,为后来的风暴埋下了伏笔。

甚至,为了方便投资者,华侨控股还上线了名为“侨行天下”的黄金租赁APP,而这款APP的运营方,是华侨集团控股的牦牛科技。

投资者们通过侨行天下APP,签署《侨行天下-实物黄金购买协议》《侨行天下-用户黄金购买及租赁协议》,合同的三方中,丙方正是中鑫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且合同上盖有该公司的公章。天眼查App显示,中鑫国际租赁是中金黄金全资控股子公司。

然而,8月底9月初,风云突变。华侨控股旗下的多款黄金理财产品无法兑付,再加上中国黄金和旗下中鑫国际的声明,投资人所持有的合同印章是伪造、冒用的。

根据员工提供的9月2日内部数据清单,未兑付的金额规模总计约为70多亿,其中黄金租赁业务未兑付的资金就有40多亿。以700元/克的黄金价格计算,这相当于5吨黄金“不翼而飞”。

(图 / 界面新闻图库)

有意思的是,在这场风暴中,e签宝作为牦牛科技的电子签技术服务商,也被卷入了舆论的漩涡。许多投资者认为,e签宝没有尽到印章认证的责任,导致他们签署了伪造的协议。

问题是,根据后续报道显示,70亿的金额中,只有不到26亿来自线上,绝大多数的投资者是在线下跟华侨集团签订的协议。

不过,现在不少投资者将维权的矛头指向e签宝,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1、早已停止的合作

在华侨控股“黄金投资”爆雷事件中,一个细节引发了广泛关注与讨论:从开始到现在,没有任何一个人从侨行天下app中下载到带有电子签的合同,他们所能提供的全是APP自动生成的一张图片。

回顾整个投资流程,投资人在使用牦牛科技的侨行天下app时确定投资金额后,可以查看一份空白的投资协议,但此时协议中并未加盖电子印章。接着,投资人确认订单并完成支付,订单生效的同时,后台会生成投资人、中鑫国际和牦牛科技三方的电子章,此时投资人才能查看带有印章的三方协议图片。

这意味着,投资人的决策并非基于看到“带有印章”的协议,也并非在与牦牛科技和中鑫国际签订合同后才实施投资付款行为。更值得一提的是,在整个侨行天下APP的电子签名过程中,e签宝的品牌从未出现。

e签宝,作为这次事件中被频繁提及的电子签名服务商,在整个投资流程中仅扮演了提供线上签约工具的角色。其功能是市场上各家电子签名软件服务商都可以提供的,只是恰好这一次涉案企业选择了e签宝。而e签宝作为工具被调用的全部数据,都是完整存证的。

一个关键的时间点浮出水面:e签宝已在9月份封禁了牦牛科技的服务接口。然而,“侨行天下”APP却持续运营,直至11月份仍有人完成新的投资行为。

这个细节说明,“侨行天下”业务的发生并不依赖于e签宝提供的电子签名服务。那么,这些在e签宝停止服务后仍然进行的投资行为,其合法性和真实性又该如何保障?

2、e签宝到底有没有责任?

要想弄清e签宝在“华侨案”中到底有没有责任,需要先了解电子签名的生态。

在这个生态中,有三个主要角色:CA(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电子签名软件服务商和客户。CA是“信任服务提供者”,负责发放数字证书,并查验申请人的身份。电子签名软件服务商则整合数字证书、签名能力、流程审批和文档处理等技术,为客户提供完整的电子签名服务。而客户,则是采购这些服务来满足自身需求。

e签宝,作为电子签名领域的头部企业,拥有两款产品:标准产品和工具版产品。

标准产品承担了CA授权的用户数字证书申请和身份查验工作,提供了从身份认证到电子签名再到数据存证的完整闭环服务,占据了e签宝客户群的95%以上。

而工具版产品,e签宝仅负责对客户的身份查验,并颁发数字证书,客户则需承担其用户的身份查验职责,并集成e签宝的电子签名能力形成完整服务,这款产品服务的客户占所有e签宝客户的5%左右。

在“华侨系”案件中,问题恰恰出在了这款非标产品上。

牦牛科技作为e签宝的非标产品客户,承担了其用户的数字证书注册申请和身份查验工作。这意味着,在使用侨行天下APP时,e签宝的技术服务是“隐形”的,投资者在使用APP投资时,根本不可能知道e签宝的存在。

有媒体报道称,有投资者是因为看到e签宝提供的中鑫国际的公章才决定投资的。问题是,投资者透露的投资流程中,投资者是先投资付款,之后才会出现电子合同。并且,在侨行天下APP中,并不能提供协议下载,仅有一张APP自动生成的电子协议作为投资的“凭证”。

其实,整个过程重点是电子签名主体的身份认证的授权,而这是一个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动作。在整个过程中,黑龙江CA授权给e签宝,e签宝再授权给牦牛科技。通过民事合同约定牦牛科技履行认证职责并确保认证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同时约定了牦牛科技为后续的法律责任负责。也约束了牦牛科技应当按规定合理合法的应用电子签名技术。e签宝作为技术服务商,只是提供了技术工具,而牦牛科技则是知道这项技术应该如何规范使用的。

遗憾的是,牦牛科技最终滥用了这项工具。

而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及e签宝与牦牛科技之间的合同约定,e签宝已经完成了其作为技术服务商的职责。它提供了符合行业规范的技术服务,并被法院认可。而牦牛科技,作为实际运营平台的一方,有义务核实平台用户的身份,并拿到用户信息的合法授权。

另外,从“华侨系”案件的整体情况来看,绝大多数的投资是在线下发生的,合同也是在线下签订的。这意味着,投资者与“侨行天下”平台之间的交易行为,并没有完全依赖于e签宝提供的电子签名服务。

从这一点上说,投资者的维权理应回到线下,要针对真正能解决问题的方向去努力,而不是人云亦云。

3、维权应找准方向

对于所有投资者而言,现在这件事应该回到维权本身。在其中,投资者想要挽回损失,唯一的希望就是要确认,到底中鑫国际在其中有没有参与。

因为如果中鑫国际参与了整个事件,那就一定要提供连带的赔偿责任。

但9月10日,中鑫国际官方微信公众号发表声明称,公司营业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和租赁业务,自成立起从未开展过黄金买卖或黄金租赁业务,也从未签署过黄金买卖或黄金租赁相关合同。上述《协议》中盖有的“中鑫国际公章”与公司公章明显不同,且无防伪编码。公司已向相关部门报案。

接下来9月23日,中国黄金集团官网发表声明,称侨行天下的“黄金租赁APP”所涉及的相关协议,系冒用中国黄金及旗下中鑫租赁、中金珠宝北京公司为签约方,并伪造三家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根据第一财经的报道显示,华侨系此次事发后,中国黄金集团已召集投资人开了两次见面会,表达的意思与上述声明基本一致。

然而,事实究竟是怎么样的?

网络视频揭露了合作文件,揭示了华侨基金与中国黄金集团之间的紧密合作。媒体对此进行了深入报道,详述了双方在多个领域的合作细节。值得注意的是,中国黄金上市时,华侨基金总裁杨宇潇出席了上市仪式,这一细节无疑为双方关系增添了更多想象。

此外,华侨基金曾是中国黄金的十大流通股东之一,这一股权关系进一步证实了华侨系与中国黄金的紧密联系。华侨基金高管与中国黄金前董事长陈伟雄的同乡关系,也引发了人们对于潜在利益关联的猜测。

投资者展示了华侨系业务人员提供的流水单和线下提金销售凭证,均显示交易对手为中国黄金集团。例如,一张提货单显示中金北京承诺在见到提货单后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同意华侨基金提取相应金额的投资金条。

提货单由中金北京盖章,并由已离职的中国黄金前董事长陈雄伟签字,这一细节增加了事件的复杂性。

(图 / 界面新闻图库)

2017年9月,华侨基金与中国黄金集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旨在长期合作推动代理实物黄金销售、代理黄金交易所业务、黄金租赁、金融服务、投资基金等领域。华侨基金曾是G20纪念币和“侨60”熊猫加字币的主承销商,后转向黄金上下游生产链的上游——流通性更强的Au9999实物黄金金条,并发行了以黄金为底层资产的投资产品。2019年1月,华侨基金与中国黄金集团共同推出了“公益金”产品。

华侨基金官网显示,2020年7月16日,华侨控股旗下浙江华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中金珠宝(天津)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共同为中国黄金加盟商提供供应链服务项目以解决融资问题。

“华侨案”投资者线下购买的产品,主要通过多个“鼎鑫债权”项目融资,资金用于加盟商向“中国黄金”的采购,由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北京)有限公司提供回购担保。

以“鼎鑫债权资产项目捌号”为例,回购协议中明确指出,产品资金将专门用于接受中国黄金加盟商的委托向“中国黄金北京”采购,“中国黄金北京”作为回购义务人之一。这种线下融资模式同样涉及大量资金和复杂的利益关系。

上述种种,都侧面证实了“华侨系”与中国黄金关联颇深,但中国黄金多次否认与华侨控股之间的黄金合作业务,两家之间的关系变得扑朔迷离。

而事实是什么,也需要后续的调查,一步一步拨开迷雾。而这才是投资者应该关注的事件核心。

4、结论

矛盾论认为,抓住主要矛盾是解决问题的核心。解决主要矛盾需要我们在分析矛盾的基础上,找出矛盾的主要方面,然后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加以解决。同时,我们还需要注意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以及矛盾在不同阶段的变化和发展。

在“华侨案”中,投资者的维权,要依靠办案机关的努力,民事的部分也一定要搞清楚维权的主体,才可以继续追求把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注:文中题图来自摄图网,基于VRF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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