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网
2024-12-26 23:44:00
(原标题:企业年金如何提质扩面?戴相龙、胡晓义、梁涛最新发声)
12月26日,2024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保障论坛暨《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24》发布式在京召开,主题为“企业年金发展20周年回顾与展望”。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原理事长、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戴相龙,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副部长胡晓义,原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等多位人士,就推动企业年金提质扩面提出建议。
戴相龙:要择机修改《企业年金规定》
戴相龙表示,我国作为一个大国,养老金收支数量很大,需要进行精算,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成立中国养老金精算机构。
他认为,企业年金制度建立20年来,尽管取得了成绩,但也有发展较慢等问题。截至2023年末,建立企业年金企业数14.17万家,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全国在册企业中占比均较低;积累规模3.2万亿元,仅占GDP的2.5%。
对企业年金发展,戴相龙建议,首先要进一步深入企业年金在养老金三个支柱中的重要地位。提高养老金占GDP的比例是维护社会长期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建设强大资本市场的迫切需要,是占全国人口21.1%的60岁以上人群扩大消费的需要。从我国养老金三个支柱发展状况来看,当前最有潜力的是大力发展企业年金。
其次,戴相龙建议,要积极选择时机修改《企业年金规定》。争取在“十五五规划”中使企业年金制度更加完善,使企业年金规模更大、有一个飞跃性的突破。
《企业年金规定》提出企业年金实行自愿建立。他认为,对“自愿建立”这个原则不能消极理解,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企业年金建立上仍负有指导责任、引导责任、提倡责任。
他表示,《企业年金规定》是20年前制定的,虽然经过修改,但总体来说是针对当时国有企业制定的,有一些内容已经不适应当前形势。比如,建立企业年金要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再如,企业年金建立流程,对于小型企业来说门槛较高。
胡晓义:发展企业年金要提高政策弹性
胡晓义对加快发展企业年金,提出五点建议。
第一,设定恰当的结构。我国已经初步搭建起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同时一支独大,应该发展第二、第三支柱是共识。但还有一个问题还未形成共识,即均衡的、适当的养老金结构比例应该是怎么样的。适合我国国情的三支柱结构的考虑因素需要明确,这需要学理支撑;另一方面,技术端要找准重点参量。从支出端看,要看基金总支出中各个支柱的占比,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总支出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总支出的占比;收入端看,分析不同群体的老年保障人群收入中各个支柱的占比。
第二,整合归并制度。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政策大体是一致的,目前参保人数、基金积累的总额等量齐观,在个人账户的虚实程度、管理方式、治理结构有一定的差别,所以创造条件,在适当的时候将二者归并为职业性年金,并且统一相关的政策,可能更有利于从更高层面实现制度的公平性、规范性和可流动性,提高资金管理效率。
第三,提高政策弹性。在市场的组织方式、就业形式多样化的趋势下,未来扩大企业年金制度覆盖面的重点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其他各类社会经济组织,甚至叫做跨单位边界的群体。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需要优化年金政策,开发出简易的年金计划,使相关的规则更加具有灵活性,总的目标就是降低进入门槛。需要提高四个方面的弹性:一是参保群体的准入弹性;二是应该允许缴费标准有一定弹性;三是程序上也需要有一定的弹性;四是投资选择的弹性。
第四,强化工作平台。第一,组织平台。在制定年金规则时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功能作用。让各级地方党委对推动企业年金加快发展负有明确责任,要树立明确的目标;第二,技术平台。搭建全国统一的、穿透性强的年金信息平台,辅助分析参加者的身份、年龄、收入等结构,从而有助于找到突破的难点和重点,做出科学的研判和决策;第三,政策平台。以人为本,统筹养老金的第二、第三支柱的建设,有条件地实行年金和个人养老金的互转,共同落实增加全社会养老财富储备的目标。
第五,丰富多元产品。现行规定下,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可以多种方式领取企业年金,目前最高领取期限是10年,没有任何一款产品是终身领取。考虑产品延后支付、延后领取的设计,延后领取还可以获得更多的收益,市场开发的空间很大。
梁涛:建议建立统一信息化平台
梁涛表示,企业年金制度的主要问题是覆盖面小,原因主要有五方面:一是企业的财务成本压力大;二是建立的流程复杂,参与的成本高;三是新兴业态建立年金存在一定障碍;四是企业年金的规模效益还难以显现;五是企业年金提取环节的个税较高。
梁涛建议从五个方面入手,扩大企业年金覆盖率。
一是统筹考虑三支柱的政策框架。进一步理顺养老保障体系中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将降费与完善三支柱的养老制度的顶层设计通盘考虑,通过国家顶层设计,制定统一的长期计划,适时放宽企业年金的具体条件,降低准入门槛,扩大企业年金的覆盖面,探索企业年金的自动加入机制,或合格默认投资机制。
二是打通一、二、三支柱之间资金流通的渠道。三个支柱都有个人账户,建立促进三者之间对接的制度,可以提升二、三支柱的实用性和参与率。建议符合一定条件的参保人群将第一支柱的个人账户转移到二支柱或者三支柱,并实现市场化的投资;允许在职人员将其企业年金归属个人的资金转移到第三支柱,对于所在单位未建立企业年金的允许将企业年金中可以用于个人的税收政策转移到个人养老金中,有效提升参与率。
三是以中小企业为重点,建议监管部门牵头,各个地区搭建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建立简易的企业年金计划或者集合的年金计划。各受托人可以协助平台建设,可以线上办理企业年金,通过网络完成方案报备等一系列流程,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的解决方案。同时针对中小企业的不同需求和发展状况提供差异化的、多样化的、可供选择的集合企业年金品种。
四是完善税制。例如,建议在缴费环节企业纳税的8%全部税前列支,个人缴费计税基数取消3倍限制和进一步提高税优比例,在待遇领取环节建议改为只对缴费的本金部分征税,对投资收益不再征税。
五是提高企业年金的投资收益率是关键。
校对:吕久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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