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24-12-26 21:45:39
(原标题:珠海首倡“质量创新法”,将珠海质量指数纳入地方统计)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冯玉怡 珠海报道
12月26日,珠海市举办出台《珠海经济特区质量创新发展条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条例》是国内首部突出“质量创新”理念的地方性法规,整体注重体现珠海特色和亮点,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多年来,珠海质量强市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珠海市质量工作位居全省前列,是全省唯一一个“省考八连A”的地级市,连续三年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位居全省第1,消费品合格率居全省前2,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居全省第2,制造业质量竞争力达到卓越质量竞争力水平,在质量工作方面有很多成熟经验和创新做法。
不过,珠海现有的质量法律法规均以单一领域的监管为主,主要着眼于“守质量底线”。在质量创新发展方面,需要作进一步探索和创新,以适应珠海经济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的新形势,以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需要。制定《条例》是提炼和固化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创新做法,构建质量创新发展工作新格局的现实需要。
《条例》所称的“质量创新”,是一个“大质量”的概念,指贯穿珠海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包括产业、产品、工程、服务、生态等五大方面提升质量水平。分别是推动实施产业质量提升工程,鼓励成立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开展质量共性技术攻关;推动产品质量提升,支持企业构建数字化、智能化产品质量管控模式;推动工程质量提升,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强场景应用示范;推动服务质量提升,加强物流、会展、家政、旅游等服务标准化;推动生态质量提升,鼓励企业和有关组织建立碳管理体系,开展产品碳足迹核查与评价、绿色产品认证等。同时,还将建立和完善珠海质量指数并纳入地方统计。
《条例》提出建设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体系,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加强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聚焦中小微企业质量技术能力不足的问题,打通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等要素间的壁垒,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
基于珠海市龙头企业多年来行之有效的首席质量官管理经验的总结凝练,《条例》明确了首席质量官的职责,对不同规模的企业如何落实该制度,市区政府如何激励引导,进行了明确的制度安排。并且创新规定,首席质量官要实施质量预防措施,根据企业授权可以行使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权。
近年来,珠海市持续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组建首席质量官委员会,开展系统培训,搭建交流平台,邀请首席质量官参与质量政策制定。目前,珠海市首席质量官在制造业大型企业的覆盖率达90%,中型企业覆盖率达85%,小微型企业覆盖率达50%,未来将逐步推广至服务、建筑、农业等其他领域。
目前,珠海市在高端打印及耗材、海洋装备制造、新能源、冷冻制冷等产业领域,建有国家级质检中心3个、省级质检站6个、省级计量测试中心1个,国家标准验证点1个;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的2个省级质量标准实验室获批筹建(即工业控制芯片可靠性设计及测试省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和先进光储直柔系统省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了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1个,“一站式”线下服务站点8个和线上服务平台2个。2024年,为中小微企业开展优惠检测,减免检验检测费用近千万元,开展质量问诊指导企业400余次,共享仪器设备超6000万元,组织公益培训10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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