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券商中国
2024-11-02 10:12:23
(原标题:保荐机构注意了!北交所也出炉指引,上市公司质量评价权重达九成)
又一交易所出台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指引。
11月1日晚,北交所发布实施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指引,旨在督促保荐机构提升执业水平,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该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相较去年沪深交易所出台的同类指引,北交所的评价体系及指标构成大体保持一致,部分存在差异。在评价权重方面,北交所对其中的“上市公司质量评价”赋予高达90%的比重,高于沪深交易所的70%。
根据评价得分的不同,参与评价的保荐机构的保荐业务执业质量划分为A类、B类、C类三个等级,其中A类占比20%。
北交所强调,保荐机构存在因发行人欺诈发行、上市三年内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行为被立案的,在评价中一票否决,评价结果评定为C类。依据评价结果,北交所未来将在保荐项目审核问询、现场督导等方面作出差异化监管安排。
距离2023年7月沪深交易所联合发布《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后,北交所在今年11月1日也出炉相关评价指引。据悉,今年3月15日证监会也强调,要持续运用好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机制。
为使各方做好充分准备,北交所称设置一年过渡期,2023年度评价结果不对外发布,也不作为分类监管依据。
如果保荐机构评价结果为C类的,北交所依照有关规定加大对其保荐项目的审核问询力度,同时加大非问题导向类现场督导比例,且对现场督导或审核过程中申请撤回的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继续开展现场督导。连续三次评价结果为C类的,原则上全部开展现场督导并加大现场检查力度。
责编:桂衍民
校对:祝甜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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