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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新材三季报扭亏得益于应收账款减值转回 仍面临此前“踩雷”股民索赔风险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24-10-24 09:56:00

(原标题:扬子新材三季报扭亏得益于应收账款减值转回 仍面临此前“踩雷”股民索赔风险)

10月23日,扬子新材(002652)发布2024年三季报,今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为1210.43万元,同比扭亏为盈,而扣非净利润仍亏损近1400万元,同时营收下滑了近20%。三季报显示,公司归母净利润大增,主要得益于当期非经营性损益中存在超过2600万元的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转回。

同时,扣非净利润仍亏损的扬子新材,还因虚假陈述受罚而面临相关受损投资者的诉讼索赔。

2022年12月,扬子新材因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经证监会调查认定,公司2018年至2020年年报信披均存在重大遗漏,包括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或关联采购事项,2020年年报还存在存在虚假记载。

2018年至2020年期间,时任扬子新材第二大股东、总经理胡卫林利用多家企业,通过超额支付预付款等形式占用扬子新材及其控股子公司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永丰”)资金,从事关联交易。其中,2018年年末占用余额约为1.98亿元,2019年年末占用余额约为3.63亿元。公司上述信息未按规定在2018年、2019年年报中披露。

2020年,扬子新材及新永丰与其它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约为7005.83万元,约占当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1.8%,但未按规定在2020年年报披露。

此外,2020年,扬子新材将新永丰生产的镀锌卷销售给关联方等多家企业后,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再销售回扬子新材,形成交易闭环,虚增营收约1.37亿元,约占2020年营收的11%。

2023年11月8日,扬子新材公告领罚,公司被罚款450万元,时任总经理、前实控人胡卫林等5名相关责任人员也分别被罚15万元至50万元不等。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添聿律师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上述被罚后,相关受损投资者可依法向扬子新材索赔。凡于2019年4月29日至2022年12月29日期间买入扬子新材股票,且在2022年12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登记,律师将及时帮助适格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另外,公司2024年三季报显示,截至9月30日,货币资金由期初的295.91万元增加至2240.15万元,较期初增加657.05%,主要系本期收回胡卫林占用资金所致。而且,公司已就胡卫林于2018年至2020年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清偿事宜,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获立案受理。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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