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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灿能电力(870299)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来源:同壁财经

2024-10-18 21:06:52

(原标题: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灿能电力(870299)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灿能电力(870299)10月18日公告,公司于10月17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晓敏、林宇、翟宁、刘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 年 11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2024 年 5 月 16 日至 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9500 万元,超过授权额度。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章晓敏、总经理林 宇、董事会秘书翟宁、财务总监刘静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章晓敏、林宇、翟宁、刘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江苏证监局采取的措施高度重视,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规范运作,提高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是一家立足电网领域,聚焦电力系统电能质量,专业从事电能质量监测设备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提供电能质量测试评估等技术服务,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电能质量整体治理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

证券之星资讯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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