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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参与重大基础设施迈一大步:核电项目民资持股比例升至1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24-09-29 11:59:44

(原标题:民企参与重大基础设施迈一大步:核电项目民资持股比例升至10%)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周潇枭 北京报道 拓宽民企发展空间,尤其是支持民企参与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方面,近期取得实质性进展。

8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核准了五个核电项目,分别是江苏徐圩一期工程、山东招远一期工程、广东陆丰一期工程、浙江三澳二期工程、广西白龙核电一期工程,将新建11台核电机组。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核准的5个核电项目,每个项目民企持股比例均达到10%,较民企入股核电项目首次试水持股2%有明显提升。

此举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这5个核电项目,是支持民企参与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典型案例,是拓展民企发展空间取得实质进展的例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近期采访了核电项目相关持股方,无论是央企还是民企,均表示中央支持民企发展壮大的政策是一贯的,此次举措是超预期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主任金贤东在9月月度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积极创造条件、破除准入障碍,在充分尊重企业投资意愿的前提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核电、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

持股比例从2%提升至10%

中央支持民企发展的政策是一以贯之的,今年在民资入股核电项目上进一步取得实质进展。

浙江三澳核电一期工程,是全国首个吸引民资入股的核电项目。2020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核准了两个核电项目,其中之一便是三澳核电一期工程。当时的背景是,2018年11月,高规格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举行;2019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对外发布,该意见明确指出,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机制,在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活动中积极吸引民营企业参与。

三澳核电一期工程,成为全国首个引入民资的核电项目,民企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

今年8月核准通过的5个核电项目,参与民企数量进一步增加,共计约有10家民企入股核电项目,每个项目民企的持股比例均达到10%。

比如,此次核准通过的三澳核电二期工程,民企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民企浙江吉利产投控股有限公司2%、民企浙江青展实业有限公司2%、民企浙江青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四家民企持股比例合计达到10%。再比如,此次核准的白龙核电一期工程,民企广西南国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0%。

这次民企入股核电比例提升,则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指出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

核电作为国家战略性资源。目前,国内有四家央企具备控股开发建设核电的资质,分别是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广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家电投)、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我国核电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公司,均由上述四家央企控股;为了促进核电项目所在地的融合发展,一般会吸纳项目所在地的省市县国企参股;2020年试水引入民企,2024年引入民企力度进一步加大。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民企吉利集团所属公司是试水核电项目的第一家民企,2024年吉利集团旗下公司再度参股核电项目,相关民企用实际行动表达出对投资核电项目持续的热情。

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亮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参股核电项目的机会,是浙江省发改委、地方发改委传递给民企的信息,具备一定规模的民企应该都收到了信息,符合条件的民企可进行意向申报。三澳核电二期工程的民企持股比例,由中广核作为大股东来统一协调,对入股的几家民企的股东背景、收入来源、出资能力、履约能力等进行了谨慎的调研,最终确定福斯特持股4%。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鼓励民企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得到了切实的落地。民企入股核电项目,具有很大的引导意义。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这次核电项目对民营资本开放,大超我们的预期。相当于,国家将核电项目未来几十年的收益,分一部分给民企,我们的信心得到很大提振”,徐亮表示。

中广核三澳核电项目相关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三澳核电项目作为首个核电领域央企混改项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积极邀请民营资本参股投资。对核电企业来说,单个核电项目投资巨大,民营企业参股有利于发挥国企民企各自优势,促进共同发展。对民营企业来说,核电具备发电成本低、供电稳定性好、碳排放低的特性,对民企自身的能源需求和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求十分吻合。

参股不只是为了投资回报

核电项目建设周期虽然长,但是后续运营收益稳定。相较风电光电而言,核电不受天气、光照等影响,可以长时间稳定发电,对电网也比较友好,是重要的基础能源、清洁能源。

以2020年核准通过的三澳核电一期工程为例,项目1号机组于2020年12月31日开工建设,预计于2026年投产发电,核电项目一般有长达五六年的建设周期。以中国广核为例,其财报数据体现出核电项目拥有长期稳定回报。中国广核2014年上市以来,其归母净利润从2014年的55.6亿元,整体逐年稳步提升至2023年107.2亿元。

中电投广西核电有限公司(由国家电投控股的公司)副总工兼计发处处长蔡鸿泰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由于核电建设周期较长,因此对参股股东筹集资本金的要求较高,因为未来五年建设周期里,资金是没有回报的。不过,核电项目规划使用周期可长达60年,虽然短期资金没有回报,但是放到整个运营周期来看,核电项目的投资收益是比较好的。

蔡鸿泰进一步表示,当前法律政策是开放的,核电项目是对民资开放的。好些民企对核电项目感兴趣。最终确定这家民企,是企业间相互选择、自主协商的市场行为。国家电投在挑选入股民企时,会考虑这家企业的资金实力,且应具备长期经营能力,还会优先考虑是否能实现产业上的互补。比如,国家电投供电,这家民企用电——南国铜业是广西当地龙头企业,主业为铜的冶炼加工,核电不计入能耗指标,有利于相关产品出口,比如欧盟对产品有“绿电”要求。通过引入民企,推动核电项目的混改,也能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活力。

“广西南国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达到10%,对于民资入股核电项目而言,是取得了实质性突破性进展。引入民资参与核电项目,是民营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的典型案例,是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落实”,蔡鸿泰表示。

徐亮表示,按照目前财务模型来测算,核电项目的收益比较稳定。尽管项目后续运营存在一些变量,核心变量包括未来电价、原材料成本价格等。但是,整体来看,核电项目的回报比较稳定。民企投资核电项目,盈利回报只是考量的部分因素。对于福斯特来说,入股核电项目,是希望深耕新能源领域,并借此寻找给核能项目做材料配套的机会,有一些战略投资的考量。

“福斯特持有4%的股权,是财务投资者,核电项目由中广核的团队来经营管理。三澳核电二期工程总投资规模大概420亿元,资本金比例是30%,4%的股份对应5亿元资本金。核电项目是涉及国计民生的大项目,不能单纯从收益利润角度出发。做这笔投资,也是想边走边看,作为股东会跟经营团队、工程技术人员等会有一些互动,看看这个过程中是否能发现其他一些产业机会”,徐亮表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参股核电项目的民营企业,多有制造业的背景,部分属于核电相关配套企业,部分为新能源产业企业,部分则对清洁能源有较大需求。以福斯特为例,福斯特生产光伏辅料,是生产光伏胶膜的龙头企业,投资核电项目是为深耕新能源领域,寻找更多产业机会。

我国现有23个核电基地,分布在8个沿海省份,核准在运在建机组共102台、总装机11313万千瓦,居世界第一。今年8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对外发布,该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西北风电光伏、西南水电、海上风电、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保持合理布局和平稳建设节奏。

这意味着核电有着可观的发展前景,相应地也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投资机会。近段时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在多个场合均表达了,将进一步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对核电、铁路等领域的投资。

8月20日,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在“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场会”上表示,我国将健全核电项目民资入股工作机制,完善准入条件和遴选程序,建立规范的收益分配机制,研究探索配套支持政策,为民营企业参与核电建设营造更加规范透明的制度环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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