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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荆门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荆门金监罚决字〔2024〕10号)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09-27 15:12:35

(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荆门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荆门金监罚决字〔2024〕10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荆门监管分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荆门金监罚决字〔202410

被处罚当事人

严泽新(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京山支公司实际负责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编制虚假资料事项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荆门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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