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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今年1至8月职工医保个账共济超260亿元,多种渠道可办理

来源:读创

2024-09-16 19:08:21

(原标题:【原创】国家医保局:今年1至8月职工医保个账共济超260亿元,多种渠道可办理)

据国家医保局网站9月16日公布,今年1-8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金额超260亿元。近日,国办印发文件,进一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11个省份已将共济范围扩大。

据悉,2021年,国办印发文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扩大到其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今年1-8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金额超260亿元。近日,国办印发文件,进一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11个省份已将共济范围扩大。

一、11个省份已将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

截至9月14日,天津、河北、山西、吉林、山东、河南、湖南、广西、云南、西藏、陕西等11个省份已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近一个月时间新增加8个省份。

二、26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新增湖北省。

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共26个省份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只要共济人、被共济人在同一省份内参保,无论是否在同一个城市,都可以实现个人账户资金共济。

另外,河南、陕西两省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近期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

三、2024年1-8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2.18亿人次,比1-7月增长0.26亿人次;共济金额262.57亿元,比1-7月增长35.18亿元。

共济人次较多的省份包括浙江、江苏、广东、北京、上海等。共济金额较大的省份包括浙江、江苏、广东、北京、重庆等。

从共济地域看,同一统筹区(通常是同一个地市)内共济2.05亿人次,共济金额239.98亿元;省内跨统筹区共济1280.31万人次,共济金额22.59亿元。

从共济用途看,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244.97亿元,用于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个人负担的费用10.97亿元,用于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缴费4.75亿元(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每年9月开始)。

【相关链接】

什么是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参保人在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将个人账户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目前,共济人和被共济人在同一个基本医保统筹区(通常是同一个地级市)可以共济;实现省内异地共济是指共济人和被共济人在同一个省份参保,但不在同一个统筹区,也可以共济给亲属。

国家医保局介绍,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需要满足两个前提:一是参保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参保人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同时线下医保大厅也可办理该项业务。

来源:读创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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