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2024-07-07 08:04:30
(原标题:广西梧州超大金晖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广西梧州超大金晖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因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案,被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罚款1000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广西梧州超大金晖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这一行为经过行政处罚过程进行详述。
广西梧州超大金晖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构成了停靠站点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项,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做出罚款1000元整的决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西梧州超大金晖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400199122055J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冯志华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佛交罚〔2024〕02494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 ||||
违法事实 | 广西梧州超大金晖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案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广西梧州超大金晖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罚款壹仟元整 | ||||
罚款金额(万元) | 0.1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7-05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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