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札达县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0.4万元

来源: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2024-07-03 08:26:22

(原标题:札达县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0.4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札达县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因违反税收管理,被国家税务总局札达县税务局予以处罚4000元。

据公告内容,札达县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札达县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9号)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9号)第六十至七十三条,构成了违反税收管理的违规行为,最终被国家税务总局札达县税务局处以4000元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札税罚20242
行政相对人名称:札达县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07-02
处罚内容:予以处罚4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4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税收管理
违法事实: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9号)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9号)第六十至七十三条
处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札达县税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42522K39847802U
数据来源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札达县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42522K39847802U
数据更新时间戳:2024-07-03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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