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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本溪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本金罚决字〔2024〕10号)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04-30 08:39:56

(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本溪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本金罚决字〔2024〕10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本溪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本金罚决字〔2024〕10号

被处罚当事人

贾丽丽(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辽宁本溪溪南营销服务部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擅自制作产品说明会课件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四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本溪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之星资讯

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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