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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养鱼均亏损?海大集团2023净利润下降7.31%

来源:投资时报

2024-04-25 14:26:48

(原标题:养猪养鱼均亏损?海大集团2023净利润下降7.31%)

海大集团认为,2023年鱼价及猪价偏低是导致公司亏损的关键因素

标点财经研究员 李路

4月22日,在周期权重陷入调整拖累沪指的时候,猪产业板块却逆势上扬。截至收盘,猪产业指数涨2.75%,板块26只个股中24只股价收高。

市场普遍认为,史上最长、最艰难的猪周期已开始触底反弹。此轮猪肉股已在底部徘徊3年之久,2023年生猪养殖板块企业更是几乎全线亏损。

养殖板块的起落也影响到了上游饲料行业企业,4月23日饲料龙头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大集团,002311.SZ)公布了2023年报和2024年一季报。数据显示,2023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7.31%,2024年一季度该指标反向同比大增111%。净利润的大起大落正充分反映了饲料板块与养殖板块之间的高度依存。

伴随年报,公司亦发布了2023年度分配预案,拟10派5元(含税),预计派现金额合计为8.28亿元,派现额占净利润比例为30.22%。这是公司上市以来累计第17次派现。

业绩大开大合

与上市猪企牧原股份(002714.SZ)一样,2023年对海大集团来说也是难熬的一年。年报数据显示,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1.17亿元,同比增长10.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41亿元,同比下降7.31%。

海大集团主营业务主要分布在饲料行业和养殖行业,以饲料行业为主,营收贡献超85%。 

年报显示,公司在饲料业务上保持了增长,全年公司实现饲料销量2440万吨(含内部养殖耗用量180万吨),同比增长13%,饲料对外销量2260万吨,同比增加236万吨,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同时,饲料业务毛利率由上年的8.25%升至8.82%,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

事实上,海大集团饲料板块并未完成年初制定的2023年业绩指标。

此前,海大集团设置的目标为以公司2022年饲料对外销量2024万吨为基础,2023年公司饲料对外销量增量不低于300万吨(即2023年公司饲料对外销量不低于2324万吨)。但由于下游养殖业连续遭遇台风、洪涝等因素影响,海大集团饲料销售出现下滑。

2023年9月28日,海大集团发布调整业绩考核指标公告,下调饲料对外销售目标,调整后,2023年公司饲料对外销量增量不低于260万吨(即2023年公司饲料对外销量不低于2284万吨)。即便如此,海大集团最终也没能完成下调后的饲料销售目标。

基于此,海大集团宣布,由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对应的权益全部不得分配,将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在相应锁定期结束后择机出售。

再来看让公司净利润下滑的养殖业务。据年报介绍,公司养殖业务主要分为生猪养殖和水产养殖,其中主要水产养殖品种是生鱼和对虾特种水产品。2023年公司生猪、生鱼养殖实现营业收入共约107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超过4亿元,其中生鱼养殖亏损金额超过3亿元。2023年鱼价及猪价偏低是导致公司亏损的关键因素。

海大集团表示,公司轻资产、低风险、稳健的生猪养殖模式越来越清晰,总体养殖风险可控;而对于水产养殖,公司将制定合理的养殖规划,改进养殖管理模式,控制养殖规模,在风险可控和控制投资规模的前提下进行发展。

与2023年的低迷不同,海大集团2024年一季度可谓“拨云见日”。业绩报告显示,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1.72亿元,同比下降0.80%,实现归母净利润8.61亿元,同比大涨111%。

多家证券分析师认为,一季度公司收入同比微降主要受原料价格下降导致畜禽料价格下降影响,而利润同比大幅增长或主要源于饲料销量增长、水产料结构优化带动吨利提升以及生猪期货套保带动生猪养殖板块扭亏。

简单来说,在下游养殖业景气度回升的背景下,海大集团饲料主业或可迎来量利齐增,生猪养殖业务也有望乘上猪价上行的东风带动盈利增长。

海大集团2023年主营业务分布

数据来源:公司年报 

子公司受处罚

据海大集团披露,公司及其子公司属于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年报显示,子公司均按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联系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协助定期进行自行监测,按要求进行公布或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备案,监测方案均符合环评及排放标准的要求。

但标点财经研究员从公开信息看到,海大集团持股的沂源海赢食品有限公司在2024年1月因环保问题受到了监管处罚。

淄环罚字﹝2024﹞第2号处罚书显示,2024年1月3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认定报告》对该公司进行调查,该公司2023年12月25日及26日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不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其中,2023年12月25日氨氮日均值排放数值为67.9mg/L,总氮日均值排放数值为80.0mg/L,分别超标0.51倍和0.14倍;2023年12月26日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氨氮日均值排放数值为60.1mg/L,总氮日均值排放数值为71.7mg/L,分别超标0.34倍和0.02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沂源海赢食品有限公司被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罚款13.98万元。

年报显示,沂源海赢食品有限公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包含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在内的废气,以及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总氮在内的废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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