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02-05 15:14:47
(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葫芦岛监管分局关于郭炜任职资格的批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葫芦岛监管分局关于郭炜任职资格的批复
葫金监复〔2024〕9号
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
你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关于核准郭炜任职资格的请示》(辽中银报〔2024〕2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郭炜中国银行葫芦岛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以上核准任职资格人员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到任情况(附任命文件)。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葫芦岛监管分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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