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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南金监罚决字〔2023〕3号)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3-11-06 17:29:26

(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南金监罚决字〔2023〕3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南金监罚决字〔2023〕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南金监罚决字〔2023〕3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光泽支公司

二、欧小英(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光泽支公司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光泽支公司处以35万元罚款

二、对欧小英给予警告并处7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平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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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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