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3-11-06 17:29:26
(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南金监罚决字〔2023〕3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南金监罚决字〔2023〕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南金监罚决字〔2023〕3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光泽支公司 二、欧小英(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光泽支公司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光泽支公司处以35万元罚款 二、对欧小英给予警告并处7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平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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