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31 23:22:19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第三个行权期已于2026年9月30日结束,公司拟注销第三个行权期第一期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合计15.70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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